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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房子被陌生人霸占30天,房主就拿不回房子,是真的吗?

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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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权侵占罗马法开始到现在已经两千年了,全世界大陆法系国家几乎都有这个概念,中国古代也有很多次类似的均田制运动,如果一片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小农可以耕种,超过一定年限就归他所有。

60年代全世界兴起占据空屋运动,二战后老兵们无房可居,于是居住于无主房屋中,到1975年英国有50000人居住在无主房屋中,1980年英国《时效法》规定12年内无人宣示主权,且占据者居住满10年,则可以变更房屋所有人登记,公示期两年,若无争议则完成过户。2012年英国取消了这个法律。

荷兰在战后也住房短缺严重,由一个名叫Kattenburg小区的烂尾开始,一个杂志报道了开发商跑路的新闻,随后许多人进来占领了这片鬼城。之后荷兰出现了“白屋计划”,许多人寻找空屋,随后把门框漆成白色表示这是空屋,告知无家可归者可以居住。1971年荷兰认定人权高于财产权,规定占据空屋者享有住房安宁权,他人不得擅自进入他们的房子。

在日本存在大量无主土地、房屋和休眠存款(10年以上无人动用),日本也立法将它们重新纳入社会运转,比如把土地租出去成立信托基金,如果将来主人出现,可以领取,乡村地区成立空屋银行,符合条件的民众可以被免费赠予房屋。

中国的“均平运动”总是暴烈的,很多学者认为如果引入逆权侵占可以比较柔和的解决这些法权失灵导致的资源浪费。很多房屋主人不居住在中国,甚至去世了等等,比如我国住房空置率在多年前就达到了21.4%,超过5000万套住房空置,大片大片的鬼城,如果能给愿意居住在里面的无家可归者以确定的法权(在长达数十年无人宣誓主权的前提下),会有效改善他们的人权处境,也减少了资源浪费。

鱼香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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