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们觉得单干和公社哪个好这个问题其实从公社化运动之初就已经有答案了
1957年起全国各地的退社风潮:
1956年4月29日,新华社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12月,全国农村96.3%农户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初级社者占农户总数的8.5%,高级社者占87.8%,意味着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但是在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转变过程中,由于相当多的初级社还来不及巩固,就匆匆忙忙地转为高级社,甚至还有未经初级社阶段,而直接由互助组进入高级社;再加上经营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引发了1956年底至1957年春部分地区农民闹退社闹粮食的事件[1]。
比如1957 年 4-5 月,浙江省仙居县发生大规模的闹退社事件,全县 33 个乡镇有29 个乡镇先后发生闹事活动,入社农户的比例从占全县总农户的 95%下降到 16%,甚至引起乐浙江省委和中央的高度关注[2]。由于 1956 年粮食减产 20%和 1957 年粮食供应按三定标准减少 20%,农民们对于政府和合作化的不满情绪逐渐高涨。 由于干部不良作风、 信用社贷款和口粮分配等具体问题,一些农民率先起来闹事。基层干部沿用以往的镇压思想,想要通过压制的手段巩固合作社。
闹事发生后,浙江省委和仙居县委反思总结事件发生的教训。由于整风运动的进行, 接受浙江省委命令到仙居县处理闹事事件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心培将官僚主义视为仙居县闹事活动的根本原因,仙居县委接受了这一论述。问题在于省委和仙居县委对于官僚主义的具体认识不太一致: 仙居县委将出现官僚主义的责任笼统地归咎于所谓的“老县委”,而将矛头指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省委则将责任归咎于主持县委工作的副书记、县长李延新。最终浙江省委的认识主导了事件的发展,省委逐步改组县委领导班子,将李延新的权力架空。与此同时,如何恢复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摆在县委领导面前的任务。 随着反右运动的进行,政治氛围再次变得紧张, 由县长李延新主持的原县委提出的谨慎恢复农业合作社的观点遭到严厉的批判。新县委在省委的领导下,大肆抓捕闹事积极分子,扫清恢复合作社的绊脚石。自此,仙居县农业合作化再次回到“正轨”。
仙居县委曾提出: 为了有计划有把握地打击敌人,全县下半年分三批打击。采取搞一批再搞一批,此起彼伏、波浪式的战斗。九、十月份组成第二批打击,重点是挖掘幕后敌人,有组织的敌人,和打击粮食投机,大体安排; 十一、二月份搞第三批,对残余历史反革命的打击进行一次补课,同时深入一步,挖掘隐藏的现行反革命。 三批合计,预计下半年全县需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400-500 人(包括已逮捕的126 名在内)。要求反革命犯占 60%以上,除批准逮捕 158 名外,拟再捕 300 名左右。其中:侦破纠合性反革命组织(包括和平党,浙南游击第一支队)拟捕 60-70名,有复辟活动或其他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拟捕 20 名左右,有破坏活动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包括刑满释放再犯罪的)拟再捕 100 名左右,历史反革命分子拟捕 30-40 名。抗粮抗税投机,破坏统购统销及农业社内的贪污犯拟捕 50 名左右,盗窃犯、赌头赌棍及其他犯罪分子等拟捕 40 名左右。杀 20-30名,此外对最不够捕办但需管制的依法管制起来。需要戴回帽子的经原批准机关批转带回帽子。对进行粮食投机活动的,充分发挥法庭力量,根据其犯罪程度和经济情况,依法予以没收或罚款等处理,以配合群众斗争。对游手好闲,违法乱纪、不务正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劳动教养,或其他行政处罚。
这次的抓捕对于闹退社为首分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仙居县政府对于闹事的首要分子纷纷处以重刑,如大路村有 2 名闹事首要人被捕,并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2新路村也有 2 名闹事者被捕,其中一名后来再也没有回来。 由此开始,仙居县农民通过轰轰烈烈的暴力抵抗获得的自主地位逐渐得而复失。
农民闹退社成功之后, 不满情绪得到宣泄,群体性的暴力抵抗也随之散去。此时, 改组后的仙居新县委改变政策,大肆抓捕闹事为首分子,采取强制、激进的方式恢复农业合作社。面对政府的强力镇压,失去领导者的农民只能重新回到合作社中来。 据 9 月 14 日统计,已恢复的农业合作社达到 546 个,入社农户有34953 户,占总农户的 56.44%,其中下各区占总农户的 73.5%,城关镇有 83.5%,田市区有 60.1%,南峰区有 50%,横溪区有 44.45%,朱溪区有 42%。 1到 1957 年底,入社农户就恢复到占全县总农户的 90.4%。1955 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将仙居县的农民哄进了高级社。
与此同时,受到永嘉县包产到户政策的直接影响,仙居县很多合作社实行这一政策。但是“天时”变得很快,随着中央和浙江省委对包产到户政策的批评,仙居也放弃包产到户的政策。 1956 年仙居县因灾荒粮食产量下降 21%, 于是县委领导决定粮食供应按三定标准扣除 20%。因此农民们的生存权受到很大的威胁。在这一背景下, 一些在农村拥有动员能力的人开始组织农民起来反抗不合理的农业合作化政策。 在这过程中,普遍性的暴力成为农民们最大的凭借。面对这一情况, 究竟该如何进行处理, 仙居县委领导和乡社干部产生了意见分歧。
前者受到中央最新政策的影响, 将之视为人民内部矛盾,想要以“批评——团结——批评”的方式处理;基层干部直面农民的暴力冲撞,本能地就冠之以反革命行为的帽子,想要用强行镇压的手段进行处理。 仙居县委的不得不为——遵循zy的指示减少捕人的数量,和基层干部的不得不为——采取措施处理日渐垮掉的农业合作社, 最后反而使得农民闹退社风潮愈发高涨。直到最后,仙居县委不得不贴出“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通告,以平息这场风波。1957 年春仙居县的农民闹退社事件, 本来是反思检讨仙居县农业合作化进程的一次机会。 县委领导也因此提出了很多更为务实的建议和看法。 他们批判以往通过分摊指标和强迫命令的做法实现的农业合作化造成的严重问题,因此对于重新恢复农业合作化,持非常谨慎的立场,希望通过自愿入社的方式,以农业合作社在生产上的优越性吸引农民再次入社,减少行政上的强制命令。 但这些反思在强大的省委指示面前, 由于不合时宜, 迅速沦为批判的对象。
6 月之后,随着反右运动的进行,政治氛围变得更加紧张。 浙江省委领导明确提出对缓慢的合作化恢复进程的批评意见。 在改组仙居县委领导班子后, 立即采取大规模的抓捕行动,使得农村反对农业合作化的力量彻底消失,使得仙居农民拼命斗争的成果毁于一旦。
参考
- ^1956—1957年农民闹社闹粮事件_党史频道_人民网 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5/0206/c85037-26521396.html
- ^1957年仙居县闹退社事件研究_石再一 https://m.doc88.com/p-80629173592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