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历过的人可能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应由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事项不得分派给基层办理”。我来说说我的经历吧。
我们小区差点烂尾,但是因为是保交房,所以草草收尾交了房,我们业主看到配套稀烂,甚至围墙都没建起来就交房肯定不乐意,所以交房以后可劲儿的投诉物业和开发商。这本来应当由“职能部门”也就是住建局和物业办来回复我们:
住建局需要回复我们为什么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就强行交房,围墙没建起来,绿化一片裸露的土地和垃圾你们如何验收通过的?
物业办要回复我们,小区地面和车库遍地垃圾、灰尘无人打扫,灯坏了无人修,强行把地上车位长租出去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欺凌业主为什么没有人管?
结果,所有事情都是所谓的“民生办”回复我们的,说会给我们调解,会去监督,但是实际上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后来才知道,那个民生办就是居委会。。。
居委会什么时候承担起了物业办和住建局的责任了啊。。。这就是应由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事项分派给了基层办理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