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传言:当你在家里看见一只蟑螂时,说明已经至少有上百只蟑螂了。所以,同理。有了一位“西绿”,假律师还少吗?
最近,成都“网红律师”塌房事件,引发了律师群体的狂欢(最近几年业务差,又被法律咨询公司等恶性竞争,大家都太压抑了)。
这位真名是“赵某某”的女网红,没有律师资格证书,但通过网络分享“开庭”及“办案经验”,打造精英律师和大女主人设,甚至还与同所某张姓男律师营造CP,圈粉无数,拿到众多案源,据说年入七位数。
其实,她之所塌房,不是因为她虚假的律师人设。而是因为她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是诈骗),纸里包不住火,被律所及时切割。
江湖传言:当你在家里看见一只蟑螂时,说明已经至少有上百只蟑螂了。所以,同理。有了一位“西绿”,假律师还少吗?
一、什么是假律师?——假律师的两个维度
我觉得假律师,至少得有两个维度。
1、第一种,就跟西绿一样,你根本就不是律师,当然是100%、24K金、如假包换的“假律师”。
实际上,被爆出来的假律师还真不少。例如,福建郑某某(2019-2020年)冒充律师,以处理债务纠纷为名骗取24.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俞某(2024年)伪造律师证及律所印章,在法院代理5起民事案件并收费,被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起诉。还有某个骗子,在某手上以律师身份拓客,挣了不少钱,后来被拆穿。
最近,康克铭的骗子冒充北京金帝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道县人民法院开庭过程中被道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康克铭当庭承认所持律师证是伪造的。
这种假律师,最好打。只要花一分钟时间,登陆这个网站核查一下就行。
2、第二种,就是你虽然是律师,但你营造的人设跟你的水平不匹配。只要营销塑造的人设,超过了你的业务能力,你就是“假律师”。
第二种假律师最多。你被这种假律师骗了,一样受损严重。
首先,律师行业最常规的、也是大家认为的最主流的营销方式,就是各种机构的各种头衔。
其次,各种各样的法律行业排行榜,有几个不是花钱买的?当然,我不是说上榜的律师都没水平。我也认识一些上榜的律师,业务上确实有两把刷子。但是我也知道很多上榜的所谓“大律”,业务能力真的不忍直视。
第三,网络上我经常看到一些律师分享成功案例,似乎自己在某些领域建树颇多。但其实你仔细看看(有时候遮挡得不好),好多案例就是难度不高的案子。
我举个例子,男女恋爱期间赠与财物,分手后,赠与方要求返还。这种纠纷很常见吧。但是,我跟你讲,两种情况,案子打赢是没问题的(打不赢才有问题,网上分享的大多就是这种案例):特殊节日特定含义的赠与原则上不会返还、双方谈婚论嫁后的大额赠与一般都会返还(至少大部分)。真正有争议的是什么?是恋爱期间(未谈婚论嫁)财物赠与,非常不确定。这种案子打赢,才说明你有一定的水平。
二、被渗透成筛子的律师行业
律师行业的门槛,原来是比较高。因为律师,跟医生等特殊职业一样,实施行业准入,也就是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执业。你看我们国家专门有《律师法》《执业医师法》等针对特定职业的立法,就是规律规范这个行业。
但是,最近三年来,律师行业固有的行业门槛,已经被完全踏平。
1、首先,是法律咨询公司。开始瞧不起,后来打不过,最后就是加入。
我2023年底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第一次正面大对决!)。当时,律师行业对法律咨询公司可谓一片嘲讽,舆情汹汹,大有灭此朝食的感觉。
但实际上呢?法律咨询公司的发展没有受到任何压制,反而是爆发式增长。法律咨询公司,从数量到增速,都已经超过律师事务所。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接触到法律咨询公司的概率,远远超过律所和律师。
最近,又发生了一件让律所和律师破防的事情。陕西某高校和深圳某机关单位,在采购法律服务时,法律咨询公司居然PK掉了多家律师事务所,最终拿到订单。
所以,既然搞不掉,那就干脆加入。实际上,很多法律咨询公司幕后的老板,就是律所主任。这都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开个法律咨询公司不比律所爽一万倍?有限责任、不惧投诉,而且税负成本更低,何乐而不为呢?
2、其次,是各种名义的协会。例如,某某省公共关系协会法律服务新闻中心。他们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堂而皇之切入诉讼法律服务这个市场。
法律咨询公司有个问题,原则上他只能提供法律咨询,也就是处理非诉业务(但实际上现在的法律咨询公司跟律所合作、甚至有的就是一家,也完全可以做诉讼业务)。
但是,某些协会,却可以利用《民事诉讼法》的某些规定(或者是漏洞),堂而皇之切入诉讼法律服务这个市场。
3、现在,连装都不装了。直接上马。而且你个假律师,还不懂收敛、不懂低调,大肆宣传,又非常挣钱。律师同行能不破防吗?我们低调做事、认真做事,挣得就是你的零头
当然,还有个群体,更是可恶,此处暂时不点名!
三、舆论高地,你不占领,就被骗子占领
激烈竞争的时代,我们这些踏实做事有专业能力的律师,得多多出镜,否则,市场都被这帮骗子给抢光了。不但抢到了我们的订单,而且还败坏了我们的名声。
最近三年,各种律师交流群的活跃度,明显增强。有的分享业务知识,更多是吃瓜。为什么?我个人的认识是,大多数律师业务不饱和,没事的时候,只能跑到各种群里吃吃瓜、发发牢骚,打发一下时间。
所以,我认为,与其吃瓜和发牢骚,不如积极宣传。他们一堆假货,尚且可以大言不惭,我等有真才实学,为什么不能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