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看了一下已有回答,发现大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情的真正严重性。
对正在实施的强奸可以有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造成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至亲至疏夫妻,对于大多数婚姻而言,承认婚姻正常存续期间强奸行为的存在会导致家庭内部冲突容易激化。
设想一个极端情景:妻子出轨,事先带黄毛入室躲藏,丈夫回家后妻子主动提出发生关系。夫妻发生关系过程中,黄毛可以直接杀死丈夫,事后妻子指控丈夫婚内强奸。当然这是设想场景,但按照当前某些人对证据原则的态度,这种事情几乎必然出现。
所以,强调强奸案的核心要件是“违背妇女意愿”的人,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强奸案的暴力属性及与之适配的刑罚配置。强调“违背妇女意愿”而扭曲法律条文的人有的是对法律精神的蔑视、对社会风气的践踏、对博弈关系的无知、对国家未来的不负责任以及满心傲慢争利弄权的无耻。
天下汹汹,汝曹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