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婚内强奸案》最简辩护词:丈夫殴打妻子,是因为妻子出轨,还是为了强奸妻子?正常男人知道妻子出轨了,内心的想法是趁机强奸妻子?
公检法的理由可能是,有暴力啊、有性行为啊,足以定罪。
但是,《定罪必须要主客观相统一》。问题只有一个:丈夫殴打妻子,难道为了强奸妻子、压制妻子反抗吗???答案很清楚:
---------丈夫殴打妻子,是因为妻子出轨;
---------丈夫后来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原因,是想和好,一炮泯恩仇!!!这是夫妻间缓和矛盾弥合分歧的常见方式。
该案的危险之处,是《夫妻吵架后,男方不敢与妻子发生关系、夫妻不敢弥合矛盾》!否则公检法会说,你们吵架、有威胁或摔盆子砸碗的动作使妇女恐惧、趁妻子恐惧发生了关系。法治社会已经没有法治。
【离婚前强奸案】--有知友说,这会催生离婚前强奸,的确,妻子离婚前跟丈夫打一炮,然后告丈夫强奸,这样男方有过错、男方求《谅解协议》、男方被关押后财产处于任意被变卖状态!于是《强奸就成了妻子掠夺男方财富的最佳手段》。
《被强奸》让女人具有巨大的金钱收益!!
《被强奸》能够让妻子拿走全部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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