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闻报道属实,那么基本意味着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婚姻制度的彻底破产。
那些说只有在婚姻矛盾(分居、离婚期间)才能构成婚内强奸的法律学者、律师们都被打脸,其中也包括我。几个月前我还言之凿凿地认为不可能那么快走到这一步,可这一步到底还是来了。
以下是说法时间:
从强奸罪的法律原文角度来看,从来没有规定婚姻正常存续期间,妻子不能成为强奸的对象,因此理论上本案中的男方确实可以构成强奸罪。
但是,仅仅因为妻子没有说同意,而认定为强奸,显然与一般常人认知不符。打人固然不对,但双方尚未到分居、离婚那一步。
微博大V sven_shi介绍过一种专门为离婚分房而生的“婚内强奸”。简单而言,就是让女方报婚内强奸,男方被抓进看守所之后,通过把房子让给女方来换取女方的谅解,签好离婚协议,再把房子过户,随后男方就能缓刑。
总之:
婚姻不能保障妻子不出轨,也不能保障妻子只能跟你发生性关系,更不代表你就能合法的和妻子发生性关系。
妻子拥有完整的自主生育权。她可以生,也可以不生,她甚至可以和别人生让你养。因为她生的孩子肯定是她的,至于是不是你的,就要看她的良心了。
就算你知道她出轨了而要求离婚,法院不会因为她给你戴绿帽子而同意你们离婚,这个不能证明情感破裂,也不能当做离婚的理由。
最后,既然婚内强奸可以入罪,那婚内抢劫、婚内诈骗更应该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