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国内第一起婚姻存续期间内、感情未破裂、未分居、未离婚、未离婚诉讼下的强奸案要来了?
如果违背妇女意愿属实,我支持公检法严惩强奸犯。
什么婚内婚外的,结婚不是强奸的借口,也不需要插入,违背妇女意愿是唯一标准。
这个案子昨天晚上才爆出来,经过热心网友指路,我在dy找到了此案被告律师,我们慢慢来对齐以下5个定语:
婚姻存续期间内、感情未破裂、未分居、未离婚、未离婚诉讼
现在婚姻正常存续、未离婚可以确认了。
感情未破裂、未分居、未离婚诉讼看着也是大概率事件,但是还是缺乏其他佐证。

看到很多男性害怕成为强奸犯,那我只能让杨老师给你们普普法,我看完宛如醍醐灌顶,太有道理了!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请这些人不要担心,不强奸就不会成为强奸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