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结底,是因为在这个系统里,未成年人事实上根本不是人……
别说是国民了,连奴隶都不如……
当然,其实很多其他国家的现状都好不到哪里去……
归根结底,是因为缺乏一个可以保证未成年人消极自由的地方……
保障消极自由的法律,在进入家庭/学校等“私人”领域之后(打引号是因为事实上在任何哲学系统中,它们都不被视为私人领域,而仅在司法实践中被如此对待),直接消失了……
要知道,即使是对于成年人的监狱,也多少会一定程度上保证一些消极自由的(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而只有对孩子,哪怕不是监狱,他们也毫无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