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讲法律问题,我来补充一下背后的狗血剧情吧(网上信息很乱,说法众多,可能有误)
故事的核心人物是这个赖姓高中生的生父,我们叫他老赖好了
老赖是一名商人,和原配育有两子三女,其中小儿子有智力障碍,只能由老赖为其安排婚姻
1999年,老赖小儿子和一个印尼女人有了第一段婚姻,由于老赖的不断骚扰,印尼女人选择离开
2002年,老赖安排小儿子和从大陆来的陈姨结婚(时年30岁),随后与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2004年,小赖也就是赖姓高中生出生
2006年,老赖原配发现老赖和陈姨不正当关系,通过亲子鉴定确认了小赖身份,家庭矛盾爆发,老赖把原配及其子女全部扫地出门,与陈姨小赖一起生活,并把财产不断过户到小赖名下
2007年3月,老赖小儿子酗酒去世,其遗产由陈姨和小赖继承
2007年6月,老赖原配以“妨害家庭罪”起诉老赖与陈姨,台中地方法院裁决两人通奸事实成立,各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2年
2007年12月,老赖通过收养程序把小赖变为自己儿子及第一继承人,操作人为其代书老夏也就是后来诱骗小赖的小夏的父亲
2008年,老赖原配联合其子女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请撤销收养关系,主张老赖“已有其他子女,不符合收养条件”。老赖通过控制户籍信息,伪造“其他子女已放弃继承权”的证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申请
2009年,老赖原配向台中高等法院上诉,提交老赖与陈姨通奸的刑事判决书作为证据,强调收养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仍以“收养程序合法”维持原判,但暗示“若后续发现新证据可再议”
2010年1月,老赖通过代书老夏,将名下15处房产(价值约2亿新台币)以“赠与”名义过户至小赖名下。原配及其他子女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主张老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因未举证老赖存在未清偿债务,法院未支持
2010年5月:原配向台中市社会局举报老赖“伪造收养文件”,社会局调查后认定收养程序存在瑕疵,但因老赖已通过户籍系统掩盖真相,未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1年,老赖再次将10处房产(价值约1.5亿新台币)赠与小赖。老赖原配及其子女联合老赖债权人(某银行)提起诉讼,主张赠与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经审理认定,老赖当时无未清偿债务,驳回诉讼请求
2012年,老赖原配因经济困难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律师协助。律师团队开始收集老赖转移财产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房产过户记录及代书老夏的交易明细。
2013年,老赖原配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确认收养无效”诉讼,首次引入DNA鉴定报告,证明小赖与老赖存在亲子关系。老赖通过代书老夏伪造“收养时已明知血缘关系”的文件,法院以“收养时未违反强制规定”驳回诉讼
2014年,老赖原配向台湾高等法院上诉,主张老赖“通过收养掩盖乱伦生子,构成法律欺诈”。法院维持原判,但指出“若后续发现收养时存在欺诈,可另行起诉”
2015年,老赖原配因长期诉讼导致经济崩溃,向媒体公开案件细节,引发社会对“乱伦生子合法化”的广泛讨论。舆论压力下,台中地检署启动对老赖收养程序的刑事调查,但因证据不足未起诉
2016年,老赖将剩余5处房产(价值约1.5亿新台币)赠与小赖,至此完成全部财产转移。老赖原配及其他子女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主张老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院以“赠与行为已完成,且无证据证明损害债权人利益”驳回申请
2018年,老赖原配向台湾“司法院”陈情,要求修正《收养法》以防止类似事件。“司法院”回应称“需立法机构审议”,但未启动修法程序
2020年,老赖因肺癌住院,老赖原配及其子女前往医院探视遭拒。老赖通过律师发布声明,重申“财产已全部由小赖继承,其他子女无权主张”
2023年4月,老赖病逝,遗嘱明确剩余存款及股权由小赖继承。老赖原配及其他子女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无效,主张老赖“订立遗嘱时已丧失意思能力”。法院委托精神鉴定,认定老赖“意识清醒,遗嘱有效”
然后就是小赖继承遗产、闪婚、坠亡,老赖原配向警方报案,指控夏某“谋财害命”,并申请冻结小赖遗产。
2023年6月:原配联合其他子女向法院申请撤销小赖的收养关系,主张“老赖已死亡,收养关系自动终止”。法院以“收养关系不因收养人死亡而终止”驳回申请,但允许重新审理收养合法性
……
整个事件就是一场黑色幽默
老赖为了保护小赖费尽心机,结果为其惹来杀身之祸
陈姨顶着小三的骂名过了20年,结果儿子没了,钱也没了(大陆籍最多只能获得200万新台币)(更新:我重新查了一下,200万的继承上限出自《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过2009年该规定已经取消,陈姨损失可能会小一点?但由于赖家的特殊情况,遗产的争夺会非常复杂,估计要那边的律师来解答一下了)
小夏在贪欲的驱使下杀人越货,结果除了牢饭什么也没拿到
反倒是已经在法律上快要陷入绝境的老赖原配及其子女,突然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成功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