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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高中生继承上亿遗产,结婚当天坠亡,其婚姻被判无效,如何看待此事?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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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消失的她》,但看完这个新闻,我只想说一句:这剧情写得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这新闻每个字都认识,但真要看懂这件事,我硬是反复读了三遍,才理出个大概。

不是我理解力差,而是这个故事的每一层,都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现实频道。

先把事儿从头到尾讲清楚。

主角是一名台湾台中市的高中男生,赖某,年满18岁,刚成年不久,法律上来说已经可以结婚。

这事就得先科普一下:台湾法律规定,男女只要年满18岁,结婚就合法,不需要父母同意,不管你还在不在上学,只要身份证一摆,登记处的人管不了你是不是高中生。

赖某的父亲去世得早,在世时名下有一大笔房产。

人还没下葬,遗产已经过户,30笔不动产,市值5亿新台币,差不多人民币1.2亿元,全都给了这个刚成年的儿子。

再强调一次:5亿新台币,30套房,全都过到这个孩子头上,独生子,继承权无争议。

你以为这事就完了?

没有,故事真正的离谱才刚开始。

就在赖父举行完遗体告别式的第二天,2023年5月4日,赖某突然和一个26岁的成年男子夏某登记结婚了。

对,你没看错,一个刚满18岁的高中生,和一个比他大8岁的成年男子,在毫无公开恋爱记录、无亲友证实、无朋友圈痕迹的前提下,突然领证了。

整个结婚过程,就像是快递取件,迅速、无感情、无通知。

你问赖母知不知道?

不知道。

你问他有没有和朋友透露结婚的想法?

没有。

更扯的是,这个夏某自称是赖父生前找来“帮忙处理房地产”的人,也就是说,是个打着“朋友”名号的外人。

而结婚的当天上午,夏某找上赖某,说带他去“了解怎么处理房子”,非要赖某带上身份证,说是手续需要。

结果直接把人带去了户政事务所。

到了那儿也不说清楚,就让人签字登记,两个小时后,婚姻关系成立。

再两个小时后,赖某从夏某家的阳台上摔下去,当场死亡。

你听明白了吗?

上午登记结婚,下午坠楼身亡,遗产继承人刚刚变成“配偶”。

这操作流程,整得像流水线。

最诡异的,是死亡过程查不出任何实质证据。

尸检显示:无毒物反应、无酒精成分、无勒痕、无挣扎。

现场也没有打斗迹象,看上去就像赖某自己走上阳台,不小心摔下去了。

警方第一时间没有立案,检方因“证据不足”对夏某和他父亲都作出不起诉处理。

但是,死者家属可不信这套。

赖母一看儿子刚刚继承遗产就死了,尸体还在“新婚老公”家里摔下来的,这不是谁杀的都写脸上了嘛?

她马上委托案外法医高大成进行鉴定,结果是:不排除被人下药、再从高处抛下的可能。

但法医的说法,法律上不能当成直接证据。

除非查到实质的毒物反应,或者有视频监控、有第三人证言,不然这就是“推论”。

所以你就看到一个特别荒谬的局面:所有人都怀疑这里面有谋杀,但谁也拿不出一个能把人定罪的硬证据。

台湾法律这一点特别僵硬:你再怀疑也好,再合理推断也好,没有实证、没有录像、没有DNA,就是“不起诉”。

可这事真就这么过去了?

并没有。

赖母又出手了,另起一桩民事诉讼,打的不是“谋杀”,而是“婚姻无效”。

她说我儿子从头到尾都没想过结婚,是你把他骗去的,是你伪造了感情基础、制造了结婚假象,整个过程是非法操作。

台中地方法院的态度这次相当明确。

法院调出结婚当天的所有监控、对话记录、现场资料、朋友圈记录、微信聊天、社交平台,发现这两人不仅没有任何正常情侣之间的互动,连“基本的感情交流都没有”。

法院原话是:两人“无亲密关系”,即大陆法讲的“无感情基础”;两人“无结婚真实意愿”,即大陆法所谓“未达到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更进一步,法院还指出:“该案背离结婚自由原则”,“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简单讲,这段婚姻就是一个套壳,是为了达到“继承配偶身份”而设计出来的假婚姻。

所以法院一审判决婚姻无效。

注意,这跟离婚是两回事。

离婚是默认你们曾经确实结过婚,而“婚姻无效”是告诉你:你们这段关系,从头到尾在法律上都不成立。

等这判决落地,赖母终于保住了儿子的遗产。

夏某也因为“伪造文书罪”被判刑1年6个月,目前在监狱服刑。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还没。

这个案子其实揭露了一整个体系性的漏洞:

第一,台湾对成年人的定义过于绝对。

你18岁,你就可以自己决定结婚、继承、买卖、办证,没有人能替你把关。

但实际上,高中生就算成年了,也缺乏社会经验和防范意识,非常容易被操控。

第二,台湾的“证据主义”近乎冷酷。

哪怕整个社会都怀疑你是凶手,只要你现场干净、没有人证物证,你就能全身而退。

第三,台湾长期存在一类灰色人群,专门利用“结婚”搞事情。

你以为这起案子是特例?

之前还有个案子,一个19岁的年轻男生和一个年近八旬的老太结婚,婚后不到半年,老太过世,年轻人顺利继承上千万保险金。

家属闹上法庭,但因为找不到具体证据说“是诈婚”,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还有个更离谱的,某位“网红营养师”,号称恋爱脑,五年内跟三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人结婚,离婚赔付三次。

法院每次都认定她“感情真实”,结果她成了合法地从婚姻里套利的人。

你说这制度到底是保护谁的?

再说回来,赖某案从头到尾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我们能理解这是个局,但却抓不到布局的人。

而布局的人,还大摇大摆说着“我只是帮忙处理房产”。

这句话,到底讽刺到什么程度?

一个高中生,刚失去父亲,刚继承遗产,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被一整套成人世界的规则碾压致死。

法律无法给出答案,道德说得再响也没用。

可我们都知道:这就是谋财害命,只是做得比过去的“杀人夺财”高明、合法了一点。

台湾这个地方,说它是庙小妖风大,不是骂街,是事实。

庙太小,制度再完善也经不起有心人的反复测试。

他们不靠刀枪,不靠暴力,就靠一张嘴、一份证、一纸操作,就能从一个18岁孩子手上拿走亿级遗产。

这不是戏,这是制度背后的漏洞被玩到极致。

最后,只能说一句:

这起案子没能追责到底,死者得不到真正的公道,但起码有一点保住了,那一纸婚姻,被法院撕了。

也许这就是仅剩的一点正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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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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