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不愿意上下班途中背一个炸药包吧?一个不安全的充电宝,就是一个小型炸药包,随时都可能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

记得大学那会买过某个品牌的充电宝,价格还不低,买回来用了两天就开始发烫。后面越来越烫,当时女朋友开玩笑说都可以当暖宝宝使用了,冬天拿来暖被窝。
玩笑归玩笑,发烫的充电宝是真的危险。
2023年5月29日,北京地铁7号线一节车厢内,一女子携带的充电宝发生爆炸,所幸地铁工作人员及时灭火,到站后乘客均按要求下车。
想想看,你早上六点过起床,迷迷糊糊的,背着包包走到地铁上,被人群挤地像饼干一样。这个时候「嘣」的一声响,你慌不慌?关键你慌了也没用,因为你动不了。
万一这个爆炸的充电宝是你自己的,那你连把包扔出去,或者躲一躲的机会都没得,因为没有空间。
危不危险?太危险了!
2022年7月,浙江省嘉兴市某小区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一层卧室内床头柜充电宝充电爆炸,最终,消防救援人员成功将火势控制。
这是发生在小区居民家里的充电宝爆炸事件,还因此造成了火灾,你说危不危险?

我们在购买充电宝的时候,如果发现充电过程中发烫发热,那就一定要及时联系卖家进行更换,如果更换了还继续发热,那就考虑换换牌子了。
一个质量好的充电宝是可以用好几年不发烫的。
罗马仕其实算是充电宝品牌中的一个巨头了,不管你在哪个平台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次罗马仕召回充电宝,主要是北京高校里面发生因充电宝引起的安全事故,高校为了安全要求学生禁用罗马仕。
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产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
生产商愿意召回产品,说明自己已经意识到产品有缺陷,就像当年大众、宝马召回汽车一样。
有缺陷的产品能够上市销售,那说明在质量检测这个环节出了问题。
我们国家对产品质量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商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让这个生产商没机会继续经营,因为可以吊销执照。更严重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以下是刑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况,不同的销售金额对应了不同的刑期。生产商可能会进去踩缝纫机。

另外,对于购买充电宝的消费者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工商行政部门现在指的是市场监管局,这个机构目前负责产品质量监管等。
从2023年起,充电宝在上市前,必须经过3c检测,需要办理CCC认证才能进行销售。而ccc认证现在很多是依托第三方机构来做,检测环节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毕竟第三方机构可能会因为追求利润、降低成本而将不合格的产品贴上合格的标签,就像这几天的不合格公共健身器材一样。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商和经营者的监管,同时要完善3c认证过程监管,让第三方机构检测更加符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