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拉拉那个事情开始, 给我最大的震撼不是什么男女对立. 而是说, 超期羁押是必然会转变为实刑这一条司法现实规律. 这个事情给我的震撼, 比什么男女冲突可怕一万倍.
再加上后来几桩案子, 都纷纷佐证了这一猜想, 只要超期羁押, 就几乎没有脱罪的可能性. 哪怕再怎么人证物证具在, 也会千方百计想办法判下去. 到这里我就基本上不对司法抱有什么信任了.
因为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 你可以和坏人打交道, 因为坏人害你还多多少少需要点动机. 但是你没法和一个装睡的人打交道, 尤其是这个装睡的人可能会扣KPI的时候. ta害你是不需要动机的, 只要你撞那个枪口上了, 你就活该倒霉.
而且这几个案子, 我们姑且可以说, 是案子本身有些特别, 拖到了超期羁押那个时候.
但如果更可怕点, 因为人家检察院自己的原因呢, 案子太多, 业务太忙, 还有流浪猫要喂, 还有手工香皂要做, 下班了要早点回家, 以至于在超期羁押之前结不了案呢? 那会怎么样, 秉公办理还是借老乡脑袋一用?
某种程度上来讲, 这几个裹挟了男女对立的"超期羁押"还算是幸运的, 至少还有话题度, 至少还有人关心你遇到点事情是不是不公. 更可怕的是那些不声不响被拖过了超期羁押时限的人, 只要过了那条线, 整个司法系统上的所有人都会想让你死, 而不在意你是不是有罪, 想想就毛骨悚然吧.
毕竟不是谁都能当基督山伯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