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有答主晒出来的事情经过,女方有精神疾病,男方有曾经要求离婚但被拒绝的经历,这波我站男方。
男方已经提前意识到了危险,想要离开这份危险却被阻止,因此他在危险来临之时,采用武力手段除去危险源,保障自己的安全是合情合理的。
当合法的自救途径被剥夺时,使用暴力自卫或报复,便是人天然的权力。
哦对——顺便补充一下,题注提到的那个被反杀的人,被打死真的不冤,你自己拿刀上别人的门还宣布是来报复的(对,我也看到这个事情,拿刀上门),然后别人给你宰了是毫无疑问的正当防卫,用行凶这个词来形容屋主是不恰当的。不砍死那你指望屋主和她的家人怎么做?洗干净脖子等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