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某位大师的“高论”,总让人觉得他有些意犹未尽,不禁想说:“你不妨把话说得明白一些?”

至于什么是印尼之外的“其他势力”,我不知道这位大师指的是什么,但非要说有这么一个“其他”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位老登代表的势力可以算进来:

谈及影响最恶劣,后果最严重的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的大规模屠杀,中文互联网上通常会将此同“排华”联系在一起,如这样的营销号文章:


以及这种:


但实际上,此类营销号的叙事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华人并不是印尼在1965年后发生的大屠杀的主要受害者。印尼在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持续了两年多的排华狂潮,并不能完全同大屠杀本身划等号。黄昆章所著的《印尼华侨华人史(1950年至2004年)》转引西方研究者的观点称:“一般认为被害的华侨华人约有2000人”。

而周南京所著的《风雨同舟:东南亚与华人问题》中收录的《战后东南亚排华问题探索》一文,同样是转引西方研究者的观点,称:“九·三〇”事件后持续了两年多的排华浪潮导致“华侨、华人的伤亡数字……从不超过两千人到2万人不等”。

厦门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刘宇韬的毕业论文,归纳了当时中外一些有关报道,指出:华侨(不含印尼籍华人)的遇难人数“一直都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其范围从2000人到数十万的说法都有,真可谓“是非曲直,难以论说”。但无论如何,数十万华人被杀的说法是“最夸张”的,不足为信。毕竟,印尼在“九·三〇”事件后发生的大屠杀,学界对此事件中遇难人数较为可信的估计范围也是在50—100万之间,华人不太可能占据总数中的大多数。


为何我反复强调,印尼在“九·三〇”事件后发生的大屠杀,主要受害者并不是华人?因为,据Geoffrey B. Robinson所著,原著在2018年出版(2023年简体中文译本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2024年繁体中文译本由春山出版社出版,以下引用的内容选自繁体中文译本)的《杀戮季节:1965—1966年印度尼西亚大屠杀历史》(The Killing Season: A History of the Indonesian Massacres, 1965-66)所称,对这场大屠杀“有個普遍的誤解”,即“認為那些事件主要是受到族裔或種族敵意所驅使,而且其中許多或者大多數的受害者都是華裔人士”[1]。而实际上,与其说这场大屠杀是印尼历史上“司空见惯”的一次排华暴行,毋宁说整个大屠杀是针对受害者“在政治上的理、活動以及關聯”开展的。“為數極多的受害者都是印尼共產黨及其附屬組織的領導人與成員”,“即便是在一九六五年十月之後遭到殺害的華裔印尼人,看來也不是因為他們所屬的族裔而成為目標,或者至少不只是因為族裔,而是因為他們參與了某個遭到指控涉入那場疑似政變的左傾或蘇卡諾主義政黨或協會”。

从遇难者所属社会阶层情况也可以看出。大屠杀中,“遭到殺害的大部分人士都不是主要政治人物。他們絕大多數都是窮人或者下層中產階級人士,包括農夫、種植園工人、工廠勞工、學校教師、學生、藝術家、舞蹈表演者以及公務員,不是住在鄉下村落與種植園裡,就是在小都市與城鎮外圍的簡陋聚落裡”,其社会身份的多元化也在侧面反映,大屠杀针对的并非是“华人”这一族裔,而是所谓的“印尼共产党”分子。这是一场在旗号和实践上,都充分体现了反共政治思想的政治屠杀,大屠杀中的大多数受害者,都是印尼普通群众,如《杀戮季节》(以下简称“本书”)中转述的瑞典驻印尼大使的观察中,提到的一群建筑工人:
在泗水以南四十公里處的岩望,幫助印尼人興建一座紡織廠的兩名英國紡織工程師,提到他們在聖誕節期間受邀目睹岩望的共產黨人遭到處死的過程。那座工廠的建築工人有三分之一都因為身為共產黨員而被送上刑場,他們全都是由軍方根據當地共產黨的黨員名冊預先選定的對象。

而要对这数十万人血债负责的,自然是以苏哈托为首,在“九·三〇”事件后掌握国家军政大权的将军们及其直接控制的武装力量。正如本书中所说:“堪稱更重要的是大部分的殺戮行動都由陸軍發動以及策劃”;“有些單位的活躍程度以及參與殺戮的積極度都遠勝過其他單位。其中最惡名昭彰的一個是陸軍傘兵特種部隊團,這個精銳特種部隊在殺戮當中扮演了直接角色”。

除了枪杆子之外,一些政治团体、准军事组织的双手也沾满了鲜血。他们是所谓的“私刑团体”,“最積極涉入殺戮”。

从大屠杀这一整体性、全局性的事件,回到排华这一针对个别族裔的暴力上来看,本书中对军方和“私刑团体”罪责的指控得到了验证。《印尼华侨华人史》中,将“九·三〇”事件后“印尼一些军政领导人、重要组织的负责人接二连三地”丑化、污蔑华侨的言论,视作导致反华排华浪潮发生和扩大化的重要原因。同样地,《风雨同舟》一书也认为,“九·三〇”事件后印尼发生的排华浪潮,是一次“政治排华”,印尼军人政府反共、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需求,是其发生的主导因素。



正如本书中的一处自问自答:“誰必須為一九六五至六六年的大規模殺戮負起責任?簡單的回答就是陸軍。”[2]之后,作者对印尼陆军在“九·三〇”事件后的大屠杀中,扮演的恶劣角色有这样总括性的概述:
不論一九六五年十月當時存在什麼潛在的宗教、文化與社會經濟衝突,不論平民百姓有多麼願意投入那樣的暴力當中,也不論國際環境有多麼縱容那些暴力行為,一九六五至六六年的大規模殺戮都絕非無可避免,也不是自發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恰恰相反,目前的證據已明白顯示殺戮行為受到陸軍領導層刻意的鼓勵、促進、引導與形塑。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陸軍領導層,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的事件就不會造成有些作者稱為種族滅絕的這種後果。
本书认为:“一個地區的的殺戮情形與當地的陸軍指揮官展現出來的姿態和能力之間的密切關聯,可以見於三項獨特的模式當中。”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區域軍事指揮部如果團結一致,並且擁有足夠的兵力,那麼殺戮情形要不是如亞齊那樣發生得迅速又廣泛,就是像西爪哇那樣頗為有限。”


其二,“陸軍指揮部如果處於政治分歧,或者面對反抗,或是沒有足夠的兵力(這樣的現象普遍可見於印尼國內的許多地區),大規模殺戮就會延後發生,但只要各方力量的平衡朝向反共立場傾斜,大規模殺戮行為就會大幅加速。”

其三,“在軍事領導層當中缺乏共識或者忠心部隊兵力不足的地區,大規模殺戮則是隨著效忠蘇哈托的部隊從外地調往該處而展開。”

此外,印尼陆军主动推动屠杀进程的罪行还有:
- 提供武器、后勤和杀人名单的支持。
如果沒有陸軍在後勤與組織上的領導,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那些大規模殺戮必定不可能發生,或者至少絕對不會發生得那麼迅速,擴散範圍也不會那麼廣。





- 动员和支持反共的群众组织参与杀戮。
在陸軍明面上以及暗中的支持之下,這些群眾組織受到動員,要求對殺害那些將領的「叛徒」採取行動,從而為陸軍對印尼共產黨採取「強硬行動」提供了一個有用的理由,宣稱「這是人民的要求」。在採取那些行動的過程中,他們從事了暴力行為,包括搗毀住宅與辦公室、劫掠、毆打,並且終究發展成為大規模羈押與殺戮。







- 制造和散布暴力舆论。








总而言之,以苏哈托为代表的印尼军方势力,对印尼在1965年后发生的大屠杀和反华排华恶性事件罪责难逃。而他们的背后,是一个对其本国和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罪行累累的域外大国——

贺晓跃所著的《美国与印尼“九三零”事件》,剖析了这个域外大国在“九·三〇”事件前后对苏哈托势力采取的支持措施。书中提到,在未遂的“九·三〇”政变发生后,“美国政府在考虑如何能够激励印尼陆军”,并且“通过隐蔽行为来渲染印尼共的罪恶”。虽然在此时,域外大国尚未考虑正式介入印尼局势,但其出发点之险恶,已可略见一斑。

随着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域外大国开始直接动用官方宣传机器下场,“旨在使民众相信印尼共应对‘九三零’事件承担责任”,并“向世界范围报道相关信息”。很难说这种宣传,没有起到为印尼军方开展的大屠杀制造舆论准备的作用。

除进行舆论宣传之外,在大屠杀尘埃落定的几年之后,域外大国官方人员在国内刊物上,实际上是在为印尼军方暴行开脱的文章,也反映了冷战期间大国在掩盖大屠杀真相、欺骗世界人民方面,为苏哈托一帮人所做的努力。试想,几十上百万的亡灵,可以被简简单单地“评估”为仅有10万出头,那么在这一套叙事之下,成千上万遇害的华侨华人,又能有多少?


而随着苏哈托一伙全面篡军夺权,大屠杀的血腥风潮大规模铺开,域外大国的责任也更加难以洗刷。正如此书作者所说,在反共大屠杀中,“从表面上,美国政府没有卷入具体实践的策划和实施,但从解密文件看,美国政府是事件的真实参与者”。其最直接的罪行之一,是向苏哈托一伙提供了印尼共成员的杀戮名单,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到印尼陆军对于印尼共力量清洗的进程中”。




在印尼军方进一步夺取总统苏加诺的权力,正式掌握国家大权的1966年初,域外大国对印尼反共政治势力的支持终于“浮出水面”。当年3月,域外大国公开向已经为军方势力所控制的印尼提供经济援助,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值得一提的是,1966年3月是此次印尼排华风波的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正如刘宇韬的学位论文所说:“无论如何,至少从中国方面照会的抗议以及媒体的报导可以发现,在1966年3月至1967年7月死亡的华侨人数是1966年3月前死亡人数的十多倍。这两个阶段死亡人数的差距远大于时间长度的差距。这也说明了在1966年3月11日政权移交后,印尼各地华侨在生命安全上受到的伤害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说有哪个“其他势力”在导致印尼华侨华人在此次暴力事件中遭受严重迫害、杀戮上有错,这个“其他势力”的首要选项当然是在林登·约翰逊政府领导之下的美利坚合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