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还挺讲究,“祸不及家人”,
但是利益集团灭口罗帅宇是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又收买不了,要举报,所以灭口。
罗帅宇家人同样符合这个条件:手握一千多页举报材料知道的太多了、1500万封口费收买不了、坚持讨还公道不断举报,一年后搞直播把此事弄得举国皆知。
利益集团既然收买不了罗帅宇家人,为什么不同样灭口,销毁材料?
美国这种案例很多:
泥头车/车祸撞死,警方判定意外事故;
身后中八枪,警方判定系自杀;
爱泼斯坦监狱上吊,警方判定系自杀;
住宅起火烧死,警方判定意外事故。
如果是在美国,罗帅宇家人可能在罗帅宇死后一个星期内就因为“悲伤过度所以自杀”、“思念儿子精神恍惚所以出现意外事故”。
罗帅宇去世一年了,罗帅宇家人一直在举报,利益集团为什么不对罗帅宇家人动手:放火烧屋、勒死伪造上吊自杀、先勒死再放火烧屋、打晕丢进河塘水库、诱骗到湘雅同样丢下楼?
这究竟是心善还是实力不够呢?还是嫌路远不愿意去四川?还是不愿买凶杀人?
罗帅宇家人貌似也没有强大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