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回答

大连中院判决:男人献殷勤而借给女方的钱,不用偿还;理由是男方目的不纯。难道《讨好型借款》就无需偿还吗?

bigboss
11个点赞 👍

这个社会咋了??脑子都昏了吗?
大连市中院这个判决,不是笑话吗??
只要明确说了是借款,就必须偿还。为什么让另一个人凭空借了不还呢?

-------“中国银行,我决定不还贷款了。因为你们借给我钱,就是为了博取我的好感”
------告诉女朋友“借你们家的钱,我们决定不还了,因为你们借钱是为了讨好我,是为了FUCK我”

这是理由吗??你们怎么跟部分法官一样,不长脑子

bigboss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