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加码到有点离谱了。
如果两个体制内小年轻,一男一女,单身,约饭——
有介绍人算不算≥3人的违规聚餐?算不算搞≥3人的小团体?
多约几顿算不算违反“不得互相请”?
如果俩人一个市级一个区级,算不算违反“不得吃下级”?
如果两人约包厢,算不算违反“吃一桌餐”?
如果两人约在食堂,算不算“违规吃食堂”?
见父母,如果双方父母存在体制内的,是不是存在搞小团体、有违规利益往来的嫌疑?
见父母,如果双方父母都体制外,一般这种饭都是父母买单,算不算小两口作为公务员“违规吃老板”?
男生遇到爱喝酒的老丈人劝酒,不喝讨不到老婆,喝了是否违反部分地区层层加码的24小时全天候不得喝酒的禁令?
言归正传,我还想到一个群体:招商引资方面的公务员。他们可能天天和老板喝酒,但这是他们真想喝吗?招商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把老板哄好了。怎么哄?大部分年纪大的老板,就是嗜酒如命。想讨好他们,就只能往死里喝酒。过去某些地方能迅速崛起,就是因为招商引资好,大领导一年如一日,几乎每天都去外地,一次跑十几个企业、每天喝三顿酒,才让这些企业老板感受到招商的“诚意”到这个城市来。国内老板可能还好,外企的话,外国人更酗酒,并且不会理解我们什么规定,不喝就是不当朋友,这招商工作没法做了。
现在其实更多的还是大部分没背景的体制内小年轻,怕随时被找麻烦,不敢作为。
毕竟银行那位被请吃了6块钱的面,都被通报批评到全国皆知。因为6块钱谈客户被通报,那还不如不谈客户、不要业绩、不要作为。
至于那些说“今天吃客户一碗面,明天就能要一套房”的,那我建议按您的逻辑别出门,因为你看别人一眼,就属于“视奸”,属于“性骚扰”,众所周知隔空的骚扰也可判“强奸罪”,应该把你拖出去枪毙~
最重要的是,本身整治违规吃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是好事,没任何问题。但最后落实,往往是越大力的整治,基层就越需要一步步留痕以形式主义落实形式主义。传达一个精神,几乎同一拨人以大党组、班子、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不同组织名头开五六回,基层公务员需要写不同组织班子、领导、个人的对照检查清单、整改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几套完备台账备查等等,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这就是精神和工作双重的负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