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上不知谁提出了一个他自以为是“绝杀”的、致命的问题:“如果企业的利润,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那企业亏损的时候,又是谁创造的呢?工人要不要每个人都拿点钱,来把老板的亏损补上呢?”“这世间,哪有收益都算到他头上,但亏损责任全无的事情。
这个问题初步看有那么一点“道理”,恰恰是因为,它,阴险地、故意地,回避了一个最根本、最核心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生产资料究竟是属于谁的?
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
工厂,不是工人的。
机器,不是工人的。
原材料,不是工人的。
工人,除了他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
所以,一个工人,走进工厂,他,是去干什么的?他是去出卖他唯一拥有的商品——也就是他的劳动力。
而资本家,付给他的“工资”,是什么?不是对他劳动成果的“分成”。
而是,他购买工人这件叫作“劳动力”的商品的价格!这个价格,是以维持工人能够活下去、并能够繁衍出下一代劳动力为基础的。
既然,工人,从一开始,就不占有任何的生产资料。既然,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一个出卖了自身劳动力的“零件”。那么,请问:由这些不属于他的生产资料,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及这些产品在市场上,是赚了还是赔了,这,与他,在法律上、在经济上,有任何关系吗?
你去餐厅吃饭,你付了钱,买了这碗饭。这碗饭,就是你的了。至于餐厅老板,是用你付的饭钱,去买了股票,是赚了还是赔了,难道他还能跑来让你再补交一份“亏损”吗?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也是一样!
工人出卖了劳动力,资本家支付了工资。这场交易,在工人走出工厂大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完成了!
至于资本家,拿着他所占有的、包含了工人剩余价值的全部产品,到市场上去进行一场豪赌,是赢了,还是输了,那是他作为一个“生产资料所有者”自己的事情!
用“亏损”来质问工人,就如同一个赌徒,在赌场输光了之后,跑出来,抓住那个卖给他筹码的服务员,让他一起承担损失一样!
资本主义认为正常的商业逻辑是,你承担的风险越高,预期的收益也就越高,其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样认可。只不过在资本主义的理论体系里,资本家,被描绘成了一个“冒着倾家荡产风险”的、悲壮的“冒险家”,而工人,则是那群只想要“旱涝保收”的、胆小的“懦夫”。
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一个资本家,他所谓的“风险”,是什么?是他投入的那些资本——那些本身就是由无数工人的剩余价值所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可能会亏损。
他“倾家荡产”的、最坏的结局,是什么?是他从一个住着豪宅、开着豪车的大剥削者,变回一个普通的、或许需要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劳动者。他所冒的,是“失去天堂”的风险。而一个工人呢?他每天所承担的风险又是什么?是随时可能因为企业倒闭、或者被“优化”,而失去工作的风险。
资本家赌输了,他失去的是“财产”。
而工人,一旦被踢出局,他失去的,是活下去的“资格”!
请问,这两种“风险”,哪一个,更根本?哪一个,更致命?
所谓的工人“旱涝保收”,更是无耻的梦话!
工人的工资,只有在他还能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时候,才是“保收”的。一旦企业陷入危机,第一个被牺牲的,是谁?第一个被推向街头,去面对失业和饥饿的,是谁?
是工人!
资本家,用工人的血汗,去进行一场场资本的豪赌。
赌赢了,利润归他一人。
赌输了,风险却由整个社会的劳动者来共同承担(比如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