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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湖北一医院婚检查出艾滋医生未告知伴侣致感染,医生被停职?反映出哪些问题?

以命换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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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开始查艾滋了,某些省市甚至要求全民进行强制体检。

然而,治标不治本。

没有法律的支撑,全靠社会遇到严重问题后自发形成的自救活动,效果微乎其微。

可以猜想自救活动的背景:现在艾滋人群的数量突破了某个阈值,传统的“群体免疫”已经无法有效稀释这些携带者,放任下去只会人人都暴露在感染的风险之中,直到击穿医疗系统,最后无论是民还是官都难以幸免。

每年国家花大量的外汇购买抗艾药物,建立了大量的特殊医院,试图规范艾滋患者的诊疗程序。奈何承认艾滋本身就是反人性,导致遵守这一诊疗流程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为什么要强调立法,一方面是必须有法可依,绝不能默许医生和无辜者暴露在感染风险中是合理的;第二方面是顺应人性,通过法律的惩戒手段迫使感染者规范自身的诊疗流程,要让主动去艾滋医院报告的行为成为一种相对的奖励机制,这一方面可以从主动报告者可豁免更多艾滋药物的角度入手,也可以在大学中针对性开设艾滋护理及医疗专业,从而提升抗艾医护人员素质。

过去我国法律极大程度上照搬西方法条,现在各行各业已面临严重问题。把头埋进土里假装问题不存在,甚至是经典的“留给后人去折腾”,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责任才是中华文明的底色,我们外宣常常声称要做负责任的大国,希望对内也能名副其实。

鱼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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