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些公开信息,这些网上都有,不评价。
吴尊友,1989年,通过安徽省防疫站选拔,并在两年后拿到名额,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读博,主要方向为艾滋病防治。1995年,吴尊友获得流行病学博士学位回国。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疾控前身),成为时任院长曾毅院士的博士后。
在04年的时候,艾滋病归入乙类传染病,卫生机构有控制传播的义务。
在吴尊友的极力推动下,2006年,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消除歧视”为名 开放艾滋病人无需检测即可入境,也是在这里开始强调不得告知病人家属。
最终连带所有传染病,都禁止告知家属。
直到新冠爆发,不告知反而犯法。
与此同时,吴尊友推动美沙酮禁毒扩增,防止艾滋通过毒品传播,美沙酮门诊从60个增加到320个,治疗人数从不到5000人增加到4.6万人。
21年,云南省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突破重重阻力,使医生获得了告知家属的权力。
第二十条规定:
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侣,本人不告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
第五十七条规定:
感染者不及时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告知其配偶、有性关系者等存在暴露风险的人群,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