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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周期律的根本是什么?

长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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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王朝大多陷入一对无解的矛盾:政府支出的刚性膨胀与地方有效税收能力的持续弱化。

王朝肇建之初,封建统治者往往轻徭薄赋,实行开明的经济政策,为王朝繁荣兴盛奠定了基础机构往往精简清廉高效,地方行政亦能维持较高水准。封建王朝呈现出一 片繁荣兴盛的景象。

然而在国家发展中,皇权扩张、宗室繁衍、社会流动僵化、国防压力日增以及官僚体系自身的膨胀惯性,共同驱动着政府刚性支出的不断攀升。

除去上述常态开支,赈济天灾、镇压民变、帝王大兴土木等临时性支出,在王朝后期愈加频繁且数额庞大,成为压垮财政的又一根稻草。

与政府支出刚性膨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方有效税收能力的结构性塌陷与持续弱化。

这种税收能力的弱化并非偶然,而是深植于封建体制的痼疾,因而会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反复重现。我简单归纳了几个税收能力弱化的原因:

原因一:土地兼并投献,税基的崩塌

按照孔飞力的说法,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实际上是上层皇权和下层士绅共同构成的。

历朝历代,官僚、贵族、士绅等特权阶层往往有一定的优免特权。

一方面,特权阶级购买田产,进行土地兼并;另一方面,他们的优免特权,吸引了大量自耕农投献。

(投献是指自耕农将田地卖给特权阶级,成为替特权阶级种田的佃农,并分享后者免税免徭役特权。)

打个比方: 如果你是一个自耕农,每年需要缴纳田赋、丁银两项正税,此外还需要缴纳各种乱七八糟的杂税摊派。 但是,如果你“投献为奴”,把自己的田地投献给王举人,成为替王举人种田的佃农,那你就不需要再给国家交田赋、丁银、服徭役了,只需要给王举人交田租就行。 而王举人因为有一定免赋役特权,自然也不需要给国家交各种杂税。

经过投献这一行为,原本应该进入国库的税收,就变成了王举人的私产。

通常自耕农在投献之前,会与士绅商议好每年的地租和土地使用年限,然后无偿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士绅,自己再成为士绅的佃户。

经过投献之后,百姓其实种的还是自家原本的地,只不过其名义上属于士绅了。

而士绅们为了吸引百姓主动投献土地,每年所收取的田租,会比官府收的税少许多。

除了投献田地给士绅,有的自耕农还会选择投献田地给拥有免税特权的寺院道观。

这也是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的重要原因之一,寺产和僧尼的扩张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税源和兵源。

《广弘明集》:(寺庙僧尼)寸绢不输官府,升米不进公仓………家休大小之调,门停强弱之丁,入出随心,往还自在。

随着土地兼并与投献的愈演愈烈、国家支出的膨胀,加在自耕农身上的税负也就越来越重,更多的自耕农被迫出卖田产成为给地主打工的佃农。

自耕农的急剧萎缩,国家税基被掏空。大量财富和土地集中于免税或低税的特权阶层手中,政府却无法有效课税,只能“寅吃卯粮”,进一步压榨自耕农。

原因二:僵化低效的税收制度

刚刚说到,中国封建王朝的税收来源,主要依赖田赋和丁银,以及额外加收的一些杂税、摊派。

可封建社会的土地清丈实际上长期落后于经济现实:土地清丈困难、人口统计失真,导致税籍严重滞后、失实。

再打个比方: 你是一个自耕农,家里有八亩田,某次遇到荒年,你被迫卖了两亩田给隔壁的王秀才。 但是官府吏员来收田赋的时候,指着手上的鱼鳞册告诉你,鱼鳞册上记载你家有8亩田,所以要交8亩田的田赋。 你说:冤枉啊老爷,我已经卖了两亩地给隔壁的王秀才,我现在只有6亩田,应该只需要交6亩田的税就行了。 收税吏员抬手打骂:鱼鳞册上记载你家有8亩田,我就按8亩田收,至于你实际有几亩田我管不着!

此外,杂税、摊派、力役繁多且随意性强,百姓实际税负远超法定额度,且极不均衡,进一步加速自耕农破产。

ps:中央政府不是没有想过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唐朝中期理财家杨炎提议唐朝实行了著名的“两税法”,简化税收程序:

每年制定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预算决定今年要征收的田赋丁银,根据户等(即划分财产等级),在夏、秋两次征收。 将所有的杂税、摊派都并入两税中,避免对农民的过度盘剥。 对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以扩大税源。

看上去很美好是不是?可只实行了30多年,两税法就名存实亡。

行政能力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无法定期清查户等,导致贫富负担不均;更关键是唐朝后期临时性支出剧增,唐政府又被迫重征杂税。

原因三:征收系统的腐败与耗散

税收的征收高度依赖庞大的基层胥吏队伍。他们薪俸微薄甚至无俸,主要靠盘剥纳税人为生,还衍生出多种名目。

火耗(借口弥补银两熔铸损耗而多收)、“浮收”(超过规定数额征收)、“勒折”(强迫纳税人以不利的比价用实物折纳铜钱、银两)等制度性腐败手段层出不穷。

大量税收在征收过程中被各级官吏、胥吏层层截留、贪污,真正进入国库的数额远小于民间实际缴纳的税负。高额的征收成本和耗散率极大削弱了政府的实际财政收入。

这种腐败的征收系统,一方面压榨税户,加速其破产;另一方面也损害了中央财政,形成「民穷而国亦不富」的怪圈。

最终的结果便是王朝中后期,整个国家的财政逐渐崩溃。


许多封建统治者或许已然认识到了国家在经济上出现的种种弊病,也尝试进行改革和变法,然而“王朝周期”没有得到解决——原因是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国家的僵化。

在王朝前期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中, 利益集团不断产生、发展, 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他们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展开行动,在争夺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过程中, 追求集团收益和个人收益的最大化。

此时政治腐败和社会发展停滞等现象就会越来越多的产生。

在王朝中前期,统治者们可以通过改革和变法进行制度变迁,应对封建王朝中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

但当封建国家完全处于僵化状态时,统治者已无法通过“修修补补”进行矛盾缓和,各利益集团会努力维持特殊地位及其带来的特殊利益,拒绝一切有损既得利益的改变。

这种僵化必须依靠猛烈的外部冲击,才可能消除。

冲击一旦爆发,就会导致分裂与王朝更迭

在我国封建王朝中还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历史现象:政治动荡比如农民起义等对旧王朝打击越激烈、利益集团网络和制度僵化破除的便越彻底,新的封建王朝建立初期利益集团(官僚、士绅、地主、世家、门阀等)的影响力越小,那么封建王朝存续的时间就越长。

而如果新封建王朝是在封建割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既得利益集团网络并没有被破除,那么旧王朝的制度僵化也会被遗传到新王朝中。一些有利于王朝发展的制度安排往往会遭到利益集团的反对。

我举个可能不怎么恰当的比方:新朝和东汉。

虽然两个王朝在建立初期都实施了制度创新和相对开明的政策,但是东汉王朝是在农民战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王朝更迭战争破坏了旧王朝的利益集团,使得新王朝有了恢复和发展的空间,东汉政权也在历史上延续了将近两百年左右的时间。

而王莽建立的新朝实际上是西汉政权的延续,原有的利益集团网络在新朝建立初期并没有被打破,而是继续保留到新朝中。王莽夺取政权之后,也试图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和抑制延续下来的社会利益集团,维护自身的统治秩序。

可由于利益集团网络产生已久,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拒绝任何制度变迁和改革,总是努力维持自己在西汉王朝延续下来的特殊地位及其带来的特殊利益。

所以,王莽的改革就在上述利益集团的集体抵制下走向了失败,任何挽救局势的制度变迁都无法得到贯彻实施,统治者的有效控制能力也逐渐丧失。

冯.若衣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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