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这套思想,其实更像八十年代在内部会议里发了气的二代核心。在1986年1月的政治局常委会上,他的发言就是这么一套想法:对现在社会上各种腐败风气、邪恶歪风,一定要严惩,干部子弟犯事要打击,民间犯罪活动干脆要大开杀戒。这番讲话本来是不会公开的,我们今天能看到讲话原文,是二代核心本人的亲自指示,要把这一讲话传达到公众中去。
讲话里首先提的是“自家孩子”的问题,二代核心讲到现在社会上出了这么多问题,有的“严重丧失国格人格”,有的高干子弟带头当叛徒内奸,还有些二代为非作歹,地方上不敢管,怎么办?对这类人应当“不能手软”。
“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査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
不过,二代核心还是给“自家孩子”找了补,说“高级干部及其子女大多数是好的”,对这种犯罪可以“小萝卜头漏掉一点关系不大”,要严惩的是社会影响极坏的那一批,“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不过能点名严整,也是“壮士断腕”

接下来就是谈死刑的问题,“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对“屡教屡犯”的人就该“依法杀一些”。接下来他还怒气冲冲的点了一大批人群,指出这些人都是该从重判处、大开杀戒的。
这些人有哪些?贩卖妇女儿童的人贩,搞反动会道门活动的神棍,从事卖淫罪犯的老鸨,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污吏,有一个算一个,都该依法从重判处,都该抓住几个典型出来杀。且杀一个两个还不够,1952年杀了张子善、刘青山这两个人,反响很好,现在的问题比1952严重的多,要杀的人也够多,不杀不足以表决心、正视听。
“现在一般只是杀那些犯杀人罪的人,其他的严重犯罪活动呢?广东卖淫罪犯那么猖獗,为什么不严惩几个最恶劣的?老鸨抓了几次不改,一律依法从重判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的,使国家损失几百万、上千万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可以按刑法规定判死刑?…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
这就是“杀一儆百。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这就是“判死刑也是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这套用死刑来整治社会风气,用杀人来警告贪官污吏的思想,应该很能对上题主的想法。

不过问题来了,如果军队真的“参与市场”,那又会发生什么呢?不说那两个近的“信仰坍塌,忠诚失节”案例,十年前揪出一窝窝、一串串军内腐败分子时,官方就明确表示过,军队的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参与到地方经济,牵扯到经济利益(房地产问题最突出)
比如《北京青年报》2015年3月的报道《朱和平:“一把手”是腐败重灾区》[1]中,朱德之子、时任空军指挥学院副院长的朱和平少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对于“制度漏洞导致老虎”的问题做了回复:军队腐败频发的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很多工作和项目都与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滋生了腐败土壤。
“现在我们国家富裕了,我们很多工作和项目都与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这也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再加上现在的腐败有团伙性,有利益链条性。从现在的反腐斗争形势中就可以看出,往往是抓出一只老虎,牵出一批苍蝇,这样的话腐败更隐蔽更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我们的反腐斗争形势也更加严峻。”

当然,军队和地方经济利益牵扯到一起,只能说是酿成腐败的原因之一,在当时的反腐报道中,官方还有更直接、更直击体制问题的评价:军队是一个封闭的、轻易不接受外部监督的体系,一旦介入到外部的经济活动里,拥有了插手经济活动的权力,那么出现了多少腐败、多少污遭,都是外界难以弄清的。
2015年4月,光明网的《军队经商的疮口是时候彻底愈合了》[2]就指出,“由于军队是一个封闭性体系,其运作能有效规避一般性法律法规、其经营又经常带有特权色彩,而无论是规避法治还是权力介入分配,都会与今天改革的价值方向相逆”。

2015年3月《中国青年报》的采访《少将曝卖官内幕:大军区司令行贿两千万 》[3]中干脆更加直接:受访的军科院军建部副部长杨春长少将直接对外界的传言不做反驳,讲完“一种评价说,军队里的腐败比地方腐败还严重”后,就直接讨论“为什么出现了这么严重的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现象呢?就是因为军队“高度集中统一”、“保密”、“一个人说了算”,这种机制在客观上就是有利于腐败的,贪官可以利用这种军队机制搞腐败,可以利用这种军队机制为腐败保驾护航。
“客观上利用了,或者主观上利用了军队高度集中统一,高度集中统一就是保密。他这种领导体制就是说一个人说了算,就是司令,就是这个最高指挥员说了算,有些贪官利用了这种机制,这种机制客观上又保护了他们为所欲为。”

当然,诚如采访里所说,“高度集中统一”可以是劣势也可以是优势,上级下定了决心、坚决要执行,那对贪腐问题的打击也可以是不遗余力的,对军风军纪的整肃也可以是极为严肃的。对军队“房产出租”,对“正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擅自扩张租赁规模范围”[4]的严厉禁止就是一个典型(这在今天也广为人知)
而问题也正在这里,我国打击以地产腐败为代表(之一)的军队贪腐,其关键就在于杜绝军队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参与,防止军人与商人串联一起,形成利益网络——让军队去整顿市场,这只会便利了个别暗怀鬼胎者,只会有利于形成新的“军队到地方”的“团体式腐败”。
而从题主现今的提问来说,我们大概也可以说十年前部队打的“反腐翻身仗”称得上是大获成功,以至于让今天人忘记了“军队形象是怎么树起来的”,忘了过去的问题历史,认为军队从来都是一个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