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每年都可以在网上看到
每天干这事儿的都是有同一些人参与
而且干了事儿不会受到处罚,所以示范榜样作用就会更强,号招更多的人参与干这样的事儿,所以,这样的情况年年斗都会多地多处发生。
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国家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执法,如果严格执法,不可能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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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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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这样判都轻了,
抓到先游街示众,然后往嘴里灌浓盐酸,预防效果那肯定是杠杠的。
当然,真正这样判的极其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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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现实世界中,中国很多执法机构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喜欢干两类事情:
1、非常大度的宽容干坏事的人
2、干劲儿十足的劝老实人认吃亏
他们会先干第一件事儿,然后再干第二件事,很多时候,干第二件事情,他们显得更卖力,手段多样化,使用的专业套路更多,事成之后更有成就感。
最后,他们鄙视普通老百姓的愚昧无知,他们认为自己非常有成就感,因为他们感觉自己专业的思考方式和做事的方法和普通人大不一样,以此来彰显自己与普通老百姓相比,是高人一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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