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底下的回答算是暴露了知乎上大部分男性思想还未转变的现实。
这人被按寻衅滋事拘留,完全就是未成年保护法的漏洞,对于这种拖拽、控制小孩子的行为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没法依法处罚。
结果一堆人要求按拐卖/猥亵/强奸定罪,这就很搞笑了,一个个着急往自己脖子上套绞索呢。今天你要求无证据给人定罪,就不怕哪天落到自己头上?不要说你不会干这样的事所以没事,毕竟“常理”的判定标准可不掌握在你手里。到时候⭕️掀起来舆论,全网声讨你的时候,又得含泪把回旋镖吃下。
这问题有且只有一个正解:呼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毕竟这法本来就颇受诟病。不要被带偏了,在义愤填膺之前,先好好想想正确的思路是什么。思路对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