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段毕竟只是事后追责,要保护未成年人只能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的预防为主。 拘15天应该只是在给调查余出时间,总不能把人放了,所以先以寻衅滋事控制住嫌疑人,待查明证据再判决。 不过还有个奇怪的事情: 在男人们向着小女孩时,女权在唱反调,站在了小女孩的对立面。 女权不应该保护女性权益吗? 她们在做什么? (装作不知道女权只会和男性对着干根本不在乎其他女性权益的本质) 编辑于 2025-06-03 16:17・陕西 赞同 17添加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