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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听到女孩要自尊自爱这个词觉得非常恶心?

柔柔弱弱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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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近期审理了一场华人家庭的案子

一位华裔母亲在家里发现14岁的女儿和白人男子在房间的床上进行激烈的运动,母亲愤怒之下刺伤了白人男子,之后在其女儿的指控下,该母亲可能面临14年有期徒刑

血案发生于西澳州珀斯市郊Parkwood。据当地媒体获得的法庭文件,案发当天,孩子的妈妈詹妮弗/陈美莲的14岁女儿将自己在外面认识的新男友悄悄带回家中,并进入母亲的卧室,公然发生了嗑药乱性的一系列“标配整活”

就在两人躺在床上呻吟时,陈女士在楼下听到了动静,她一开始以为,是有人入室抢劫,但打开房门后惊讶发现,两个赤裸的躯体正躲在被窝里,她大喊着“入侵者”,拼死抓住试图逃走的男人的手腕

根据法庭文件,陈女士当时理智全无,她让年仅6岁的小儿子去厨房帮自己取来菜刀,并在睡了自己女儿的男人试图夺门而出时,朝其胸口和肩膀连刺四刀,导致其大量出血

而她辛苦半生培养的乖女儿,毫不含糊,立即报警,说妈妈杀人,受伤男子被紧急送医,并无生命危险

控方检察官当庭称,陈女士“蓄意造成身体重伤”,且并非情急中的误伤,而是在短时间内已经知晓且确认了男子与女儿为情侣关系,却因反对早恋的极端“中式价值观”而采取了故意伤害的手段。

检察官认为,控方的证据来自她女儿:14岁少女作证说,事发前她已试图阻止妈妈进入房间打搅她俩,并当庭解释说,她带回家的男人“是无家可归的朋友”,是母亲嫌弃她的这种朋友,在明知双方已发生关系的情况下仍坚持“我不管,他是入侵者” 一这就从可能的防卫过当,变成了“故意杀人”。 女儿还表示,她看到妈妈拿了刀,试图勇敢地站在双方中间以“拯救无家可归男孩的生命”。并认为妈妈“肯定十分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解释”

她还当庭表示:妈妈当时并没有很激动,而是让我弟弟去楼下拿一把菜刀,并把刀刃“举过头顶”,步步逼近,随后,她刚认识的男友为了保命抓住了妈妈的手腕。她全程都感受到了妈妈“满满的恶意”,14岁小仙女告诉法庭:她当时确实撒了谎,为了保住男友的命,她对母亲谎称,这个男人是被他父母赶出家门后,无处可去,所以,才带来了自己.家...…因为,她当时“试图保护他”

辩方律师马克·安德鲁反驳了这个说法:他认为被告人拿刀“并非出于愤怒,而是在陌生人闯入的惊恐下的正常防御反应”

辩方律师认为:陈女士当时看到卧室里不仅有陌生男人,还有用了一半的避孕套,感到极度震惊和恐惧,出于对未知情势的恐惧才出现了攻击行为。 “她不认识这个男人,当时她以为有人闯进家中强奸了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的反应也许过激,但在任何母亲眼中,这是一种本能。”

现年16岁的男性受害者当庭承认:当晚,他并未向陈女士透露自己是该女孩的男友

“我主要是害怕”。16岁“受害人“对法官说。 这位“未成年受害人”通过视频连线向法庭陈述称:自己当时非常害怕,被发现后只能藏在床单下,试图逃离时,听到女孩妈妈的咆哮,却只说了“对不起”

他对法庭称,他试图一直藏在被子下面,但陈女士想要揭开被子,双方生“拉扯”发生了肢体冲突,稍后陈女士抓住他的手腕并扇了他一巴掌,导致他脖子上的项链断裂

在辩方律师的询问下,该男性承认,陈女士曾多次使用“入侵者”一词,而他并未告知对方自己并非入侵者

于是,案子就变得有些滑稽了,受伤的男孩在律师的一句句引导下,似乎已经接受了“未知入侵者” 的设定,如果按照这个节奏走,那么女孩的母亲陈女士的罪名就可以无限轻罪化,然而,14岁的小仙女可不希望妈妈就这样脱罪...…毕竟,妈妈亲自毁掉了她最快乐的时光

在“证人”一一陈女士的女儿的反复指控下,辩方律师只能开始使用西方世界最惯用的“信仰魔法”

辩方律师称:通过他的调查,这位妈妈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作为一位"保守派”她对孩子的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十分负面--于是控方与辩方达成了一个“共识”——承认被告基于信仰,对家庭与子女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她刀刺闯入者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出于传统价值观

但她的行为,以及可能的思想观念,显然和西澳洲的法律体系不符——这个州的法律规定,14岁为法律意义上的同意年龄,女孩只要到了14岁,就可以与男人进行“合法自愿”的交合行为-一所以,陈女士用暴力阻止两个年轻人”合法且自愿”的交合,手段还十分残忍,显然是严重犯罪

所以,控方和法官商量了一下,将陈女士的罪名写作“以意图造成重伤的行为攻击他人”(grievous bodily harm with intent),这属于重罪,目标刑期是14年监禁。对于这个结果,陈女士的乖女儿表示愿意接受

一方面,为了报复妈妈坏了自己好事,另一方面, 或许是为了把母亲气吐血,陈女士的女儿通过视频链接--向法庭提供了进一步的“关键”证据,她告诉法官,她的母亲是个思想极端保守的人,一直阻止她谈恋爱,只要发现她寻求自由,就开始念经……而且,她之前也不是没有带男人进来过。

这位女儿在法庭作证说,在当前这位男朋友被刺伤的那晚之前,她曾五次偷偷带男人进屋滚床单

辩方律师安德鲁先生问她:“当你的母亲认为有人躲在床罩下时,你为什么不坦白并试图对母亲解释?”

“我惊慌失措,”她回答,“我当时担心妈妈会“失望”

为了证明自己证词的有效性,小仙女告诉法庭:我已经两年没见到母亲了,一直和祖父母住在一起。 (然而非常神奇的是,既然2年多未到母亲这里来相见,又是如何能轻车熟路带男人来母亲卧室滚床单的?不可以找个“更安全”的地方?)

法庭进而调取了陈女士当时六岁的儿子的证词,他表示:的母亲曾要求从厨房里拿一把菜刀上来。 孩子说他"小心翼翼地拿着它”,然后去了他家长的卧室,“把刀给了妈妈”

"我妈妈把他困住并刺伤了他,"男孩回忆道,她告诉这位姐姐的男人"你现在逃不掉了"

当被问及这名少年在哪里被刺伤时,六岁的孩子回答说:“我想是在肚子上。”(与实际的医学检测不符)

审判在8号之后仍在继续。从目前的趋势来看,陈女士被判一个几年到十年的刑期是可能性极大的, 甚至也有可能超出这个数值。她的乖女儿,应该可以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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