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答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年 都是第二性。要知道
扣法条的,自己给自己打气的,甚至还包括学法的,都忘了莫斯科大学的上古真神-维辛斯基。
维辛斯基说的非常清楚,法律的实质就是用来贯彻某个阶级的意志的政策工具。
写小黄文,拿钱,这两个事情看着不大,但涉及到自我出版物的正向循环问题。
搞自我出版物是当局的百万伏特特高压红线,给你定个分发小黄文,罚你几十万,蹲十年大牢已经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了。
因为小黄文的属性就是自我出版物,内容全部未经检查,意识形态上就是大毒草。如果扣大帽子,一扣一个准。扣了大帽子,小黄文+拿到打赏的行为就会转化为以下问题:
制造自我出版物,传播自我出版物,通过制造和传播自我出版物取得货币收入,通过制造和传播自我出版物从海外代理人处取得货币收入这四类行为,属于反动属性依次陡增的状态。
如果在网上听了臭棋篓子的拒绝传唤,反动属性还要再加一等。而且大帽子扣下来了,到时候就不是内务部来找你了,而是蓝帽子来找你了。
的所谓的拒绝传唤经验大部分都是涉及行政违法,不是招嫖就是网赌,充其量是个翻墙。既上升不到刑事更上升不到政治层面。但自我出版物绝对不是一个性质的东西。而涉及刑事的大部分早在传唤之前就找内鬼监视办案进度然后偷渡出境了。
不要为了少蹲十年女子监狱而选择去蹲二十年反贼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