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先说我的观点,不会更好。
下面简单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业委常委会这些人,给不给工资?不给,让人家用爱发电吗?给工资,怎么考核?怎么支付?业委会全职吗?如果不全职,那就是说,七八个非业内人士,兼职做,就可以比一个正规的物业公司的管理机构做的好,我一直认为术业有专攻,这些业主平时的主业是什么?管理公司吗?如果不管理公司,票友性质的管理机构真的靠谱吗?
第二,在完全不考虑管辖社区规模的前提下,固定工资总额为100万到120万,这个大前提就很离谱,极端离谱,小区容积率不同,实际上物业要负责的公共面积差别巨大,物业服务标准不同,物业服务成本也天差地别。哪怕容积率一定了,500户的小区,都是高层,都是别墅,物业需要管理维护的面积可能得相差几倍,一级到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所需要雇佣的人手相差也是几倍。脱离具体业态直接给个工资总额,这很不负责任。
第三,有欠物业费的,一律起诉,你以为物业公司为什么不起诉?是他们不会吗?
第四,这是个成熟题型,每个物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业主提出物业服务他不满意,因此不交物业费,请问阁下如何应对?
第五,财务和保安向业委会负责,物业经理管不着,那物业经理怎么管?能说这话的人,这辈子没管过人,责权利要统一,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还有人不懂,你既不能给予,又不能剥夺,你管的人不听你的,你怎么办?
第六,你好像认为小区管理只有保洁和保安,请问基础设施的维护谁来负责?我曾经在小区当过业委会成员,小区消防管道和地下水管网维修,你知道就这两项,几个月的时间跑断腿各种调研,市场询价,项目对接,这还是有物业公司,我们做的只是去市场上调研一下看看物业公司给的报价是否合理,物业公司,那是个公司,你开个小卖铺或者小吃店,看看工作量有多少?成本究竟几何?你以为是个人就能当老板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