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红为了蹭流量都是没有底线的,所以由此而来的名誉权纠纷就很多。
名誉权纠纷,其实赔礼道歉这个事儿好说,主要是这个经济损失这一块儿大部分都是法院决酌定的,
因为你造成名誉损失,这不是一个可以简单量化的数字,是根据多个情节来核定的。
第一 ,判决项是两个方面。
一个是赔礼道歉,第二个就是经济赔偿。
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
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第二个名誉权侵权损失的计算方式
除了传播的范围,还有一个就是企业的价值,大多是按照流量分析来酌定
这个要求四十万,实在是因为传播太广。
基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以及段某侵权行为造成的广泛负面影响,综合考虑段某的过错程度、认错态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传播范围以及下架商品、送检产生的损失和支付的质检费用、维权合理支出等因素,法院酌定段某应当赔偿的经济损失数额为400000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第三个就是事件的过程,还是非常明白的,来确定走向。
因为胖东来比较注意顾客感受,所以他们的接待体系非常完善。
2025年1月30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向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值班人员登记后回复待营业后由区域人员予以解决。
2月2日—3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班长、主管、客服就反映问题先后与段某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经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段某患有皮炎、皮疹等,为此胖东来生活广场支付医疗费1144.13元。就诊结束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主管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段某未接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