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不实信息。因为这是拖欠了5370元,不是800元。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应该当场结清工资等,不是要等到所谓的发工资那天才给。
当事人4月30号提出离职,5月15号办理离职手续。工厂没有支付剩余工资5370元。
通报里还假惺惺说什么工厂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愿意提前支付工资。结果呢?5天过去了,到他放火那天,工资依然没有支付。
5月20号,他去放火和伤人。那么从5月15号到5月20号,他做什么?他有跟工厂沟通索要工资吗?工厂怎么回复的?他有跟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吗?又得到了什么回复?这些都是他20号做这些事的重要因素,是不能故意忽略掉的。
他是犯罪分子吗?是的。但是社会因为有他,会变得更好。
不过警方说他精神有问题,这个我支持。他就是个精神病,必须送去精神病院好好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