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哥也在走流程,用别的方法讨回5370元的工资。
大家都在走流程,互相理解嘛。
至于法律?肯定是都不遵守啊。
毕竟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违法在先。
法律约束不了企业,那自然也约束不了工人。
某些人觉得只有它们能违法,而工人不能违法,是吧?
今天在相关的问题下遇见过一个答主,我觉得他的有句话说的太对了:

总有些一厢情愿的的认为,法律是规定一个条文然后强硬执行就行了。
企业主可以找理由来拒不执行,拒不配合,法律制裁不了它们;
那工人还会相信法律,法律还约束得了工人吗?
总有一天,企业主和某些人会认识到,守法才是对它们最大的保护。当它们践踏法律,令法律失去作用时,法律保护不了它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