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材料看不到“少女”有从轻减轻情节,积极救助、自首、立功、赔偿、谅解都没看到有,甚至这个“少女”实际也超过18了…甚至的甚至,这个少女事后还有骚扰被害人的情节,即这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也有问题……实在有点看不懂
另外,法官给“少女”打了两小时电话,走访三次…那法官跟被害人说的话有三句吗?
法官还是应该像医生一样脱离性别,虽然这事以后法院应该已经会收到不少以性别为理由的申请回避。
现有的材料看不到“少女”有从轻减轻情节,积极救助、自首、立功、赔偿、谅解都没看到有,甚至这个“少女”实际也超过18了…甚至的甚至,这个少女事后还有骚扰被害人的情节,即这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也有问题……实在有点看不懂
另外,法官给“少女”打了两小时电话,走访三次…那法官跟被害人说的话有三句吗?
法官还是应该像医生一样脱离性别,虽然这事以后法院应该已经会收到不少以性别为理由的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