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嫌疑人邓洪鹏42岁,是自首,在日本从事建筑解体工作,持有日本驾照,不是游客。因涉嫌过失伤害和肇事逃逸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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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主就是嫌疑人本人,自己供述“因为对方说没关系,所以才走了”,否认是逃逸但承认是酒驾了。这显然是扯淡,现场是10个小学生,他酒驾撞到了4个,其中一个骨折了,他可能也就问问没被撞的。

3、此前日本前数字化担当大臣河野太郎发推表示,日本警察厅已经决定,今后禁止所有不具备住民票的中国人考取、换领日本驾照。这段时间不少中国游客用旅游签证考取了日本驾照,以后就没这好事了。
这个案例一出,日本人叫唤的更欢了,要求在取消所有在日中国人的驾照。


4、同车的王洪利,25岁,因为明知驾驶员酒驾依然要求乘车,也被逮捕。这点在日本是刑事犯罪,需要特别注意,最低可以被判两年以下徒刑或30万以下罚金。

日本的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五条第四项规定
何人も、車両(トロリーバス及び旅客自動車運送事業の用に供する自動車で当該業務に従事中のものその他の政令で定める自動車を除く。以下この項、第百十七条の二の二第一項第六号及び第百十七条の三の二第三号において同じ。)の運転者が酒気を帯びていることを知りながら、当該運転者に対し、当該車両を運転して自己を運送することを要求し、又は依頼して、当該運転者が第一項の規定に違反して運転する車両に同乗してはならない。
任何人不得明知车辆(从事客运汽车运输业务的无轨电车及机动车除外,其他政令规定的机动车;本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六号、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第三号规定同)驾驶员处于酒后状态,而要求或请该驾驶员驾驶车辆载客,或者违反第一项规定(第一项就是禁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乘坐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
违反了就是刑事犯罪,处罚要比国内重的多。
注意营运车辆除外,就是打个出租车,司机喝酒那跟乘客没关系,乘客知不知道都不违法。
另外一点是,要“明知”,得知道驾驶员饮酒驾车,仍然乘坐才是犯罪,不知者不罪。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