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个问题,如何防止正常人或轻症患者被以精神病的名义强制拘禁关押?
我在沈阳曾经亲眼见到一个中年妇女只穿着一件内衬就被人(没穿警服也没有警车或其他证明)押着带到医院,妇女自述曾是辽宁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与他人因土地问题起纠纷,对方纠结一批地痞流氓把她强制送到精神病院人为制造检查报告打算长期拘禁。该妇女说话时双手都在身后被手铐铐着,但声音洪亮、逻辑流畅、言语行为无明显异常。而押送她的人则穿着花衬衫、嬉皮笑脸、言语蛮横。
你说我是信还是不信?
忘了之前搜过的哪个案件了,大概是富二代开豪车撞死人,然后家里给她安排了检查报告证明有精神疾病,以此减罪或免除刑事处罚。当时在哪看到网友评论说“如果有严重精神问题免除刑事处罚可以理解,但你人是不是也该到精神病院待着去?”但我在该案件相关新闻中没看到关于精神病院的后续。
其实精神病伤人这个问题也和政审、犯罪株连家属等问题类似,人们真正争论的不是法律法规该严还是该宽,而是现实是它只会对下层严苛而对上层宽松。
经历了这么多事,还有谁没有看清这个问题吗?
那又有谁知道该怎么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