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的意思是,他原本有执业资格,他原本申请到这个执业资格的过程没有问题。比如吊销驾照,你原本学车考试这个过程没有问题,但你后来违法了,吊销你的驾照。
肖某是手术时候擅自离开手术室,致患者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个行为是吊销执照。
撤销的意思是,你原本申请执业资格的过程中就违规了,你根本不应该申请到执业资格,你不满足申请到职业资格的条件,所以是撤销,撤回给你的执业资格。
董某的问题是,她获得医学院校入学资格,以及获得学位过程有问题,她不符合医学院校的入学资格,也不满足获得医学学位的条件,她的医学学历,学位是她申请执业资格的前提,当学历,学位被撤销后,执业资格也要撤销了。
吊销和撤销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吊销执业资格后,执业资格理论上在禁业期后,依然可以重新申请,因为获得执业资格的准入性条件,学历,学位依然存在。
但撤销的话,除非重新获得执业资格的前置条件,即学历和学位,否则不能再重新申请执业资格。
这件事情的另外两个常人忽视点是,根据通报,董某是“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派遣至东肿工作,并不是肿瘤医院的正式在编人员,所以她不存在“解聘”的表述。
另一个,是提及4+4试点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存在试点方案不严密、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这个点其实特别特别重要。
“医学,是一门关乎生命健康的学科。医生,承担着救死扶伤的崇高使命,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常被寄予更高的期望。”
新华社的评论部分,值得看。
如果医学生没有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在面对重大公共卫生安全时,你能指望肖某和董某这样的人顶得上去,成为守护人民健康的白色盾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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