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宪政改革是加强公民权利保障的需要。公民权利的意义在政府签署国际人权公约以后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过去大家不知道政府权力的底线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或一般权利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变成了政府的特许权。例如现行户籍制度严重防碍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北京针对外地人设置的就业行业性限制从1999年的5个增加到8个,职业性限制从1999年的34个增加到103个。依附于户籍制度的教育制度也在不断侵害公民的受教育权。至于地方办大学难、民办大学受歧视等问题比比皆是。过去20多年,政府行为导致个体经济的发展几起几落。政府滥行规制权力任意侵害企业自主权和经营权的现象随处可见。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绝大多数农民负担都是各级政府通过行使规制权力强加于农民身上的。
在政府组织立法方面,现在甚至不如上世纪50年代。当时尚有《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等。1954年宪法制定后,除了两部组织法外,还制定了各部委组织简则或工作条例。而现在除了两部组织法外,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没有相应的组织法律或法规。
2003年春天还有一件大事,就是萨斯非典型肺炎流行。因为政府开始坚决否认疫情的存在,破坏了普通人对政府的信任。2003年4月20日,因为信息公开不及时,北京市长兼奥组委执行主席孟学农,卫生部长张文康被同时免职。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代表北京市,接任的卫生部长高强代表卫生部,都在大会上做自我批评,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此举一出,便有人抱怨中国的官越来越不好当了。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说,这是好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说,无可讳言,这次信息公开是一种“开放倒逼式”的。因此,我们希望经过这次危机,信息公开能够做到法制化、经常化和自觉化。
“从中国政府处理萨斯的角度看,它是一个转折点,我们的体制也自此开始转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