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多嚣张啊!

大家好心给你让车,你却开着救护车“泡妞”。
在西藏墨脱公路上,一辆悬挂海南三亚牌照,标有“经纬航空医疗”标识的救护车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也引发了全网的声讨。
在这条因路况复杂而实行单双号限行的公路上,本就车流量大且行驶缓慢,而这辆救护车却闪着警灯、拉着警笛,一路横冲直撞,强行插队超车 。
更令人咋舌的是,车上仅载着两男一女,他们身着便服,毫无执行急救任务的迹象,还在景区停车拍照打卡。
当游客对其行为提出质疑时,车上人员竟称自己是“正经救援队”,理直气壮地表示“归公安机关管,不归你们管” 。

经核实,该车当日并未执行任何急救任务,属于擅自使用警报器。
最终,交警依法拆除了救护车上违法加装的标志灯具(警报器),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
但该说不说,如果只是200罚款的话,太轻了!真的太轻了!
这以后不得争相效仿啊,毕竟只花200块就能在大型节假日享受畅行自驾游,这可是多少人花2000甚至20000块都做不到的啊!
该司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首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
在本次事件中,该救护车在无急救任务的情况下,公然拉响警报器、开启警灯,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其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损害了特种车辆在公众心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这种滥用警报器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法律赋予特种车辆特殊通行权的曲解和滥用。
在正常交通状况下,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凭借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其他车辆会主动让行,以保障生命救援的时间。
但该事件中,这辆救护车的违规操作,可能会让公众对真正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产生不信任感,导致在未来遇到紧急情况时,其他车辆对救护车的避让意愿降低,从而延误真正的急救时机 。
其次,
如果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救护车的警报器等标志灯具属于非法安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再则,
目前,我国对于救护车的管理,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有一些行业性的规范和管理办法。
例如,一些地方的卫生健康部门对救护车的使用有明确的流程要求,救护车应24小时待命,执行任务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且要做好任务记录 。
在车辆外观标识方面,也有统一的标准,要求救护车车身必须清晰标注所属单位、急救电话等信息,以便公众识别和监督 。
在车辆调度方面,一般要求救护车的调度必须通过专门的急救指挥中心,根据急救任务的紧急程度和地理位置进行合理调配,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类急救需求 。
然而,从此次事件来看,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明显的漏洞,涉事救护车脱离了正常的监管视线,被用于与急救无关的旅游活动 。
但该说不说,只适用最低档给他罚个200,我觉得实在太轻了,不抓进去关个几天十几天,他下次肯定还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