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监督举报,真的是求锤得锤了。

打马赛克的人是高手,故意把车牌“琼BB”漏出来。这个明显和开救护车“旅游”的行为相契合,也算是一个完美的验证和解释。
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被人质问是怎么一回事,还在那里大言不惭地说,欢迎大家举报监督。
还说这事情归公安机关管,不归你们管。
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人家不服气直接报警处理。不知道开救护车的人到底是个啥情况,是什么样的心理。
难道说真的是印证车牌号前边两个字,真是让人感到无语,又很气愤。
救护车在非急救任务时,是不能使用警报器。这是由法律规定的,并非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该条款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在路上一直使用警报器,其他人是无法辨别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但是下车以后在风景区停下来拍照,这样太过于醒目。
所以,被人质疑和质问,那也是很正常的。

可能就因为那句话,欢迎大家监督举报。再加上对方说的话难听,那肯定是引起强烈不满。
警方来了以后,核实了现场的情况。依法对报警器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并处2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来讲当地警方已经做出了处罚,那也只是当地的而已。
那剩下的就看车辆所属的部门或者机构如何回应,最起码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为什么海南牌照的车跑那么远,到底在执行什么样的任务。
为何车上的男女看不出是在执行任务,为什么要一路可以肆意横冲直撞。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救护车到底是单位的,还是某些私人机构的。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一定要规范。
这些情况必须要搞清楚,也必须要做出严厉的处罚。不然以后大家遇到救护车一类的紧急车辆,你说是该让呢,还是不该让?
因为不知道开特种车辆的是什么样的人,在执行什么样的任务。都带有这样质疑的态度,那后续可能会耽误大事。
所以说,必须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看到当地警方已经批评教育,而且是罚款200元。这样的处罚明显是太轻了,违法成本也太低了,让人有些不理解。
像这样的事情发布到网络上,肯定会引起大家的不满。所以,现在就看看最终的处罚到底是什么。

看有没有后续,等个后续吧。
也想知道这几个人为何这么嚣张,到底是谁给他们的勇气,谁给他们的底气。
真的是越看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