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青岛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上身后投枪子”的普法案例,很直观地展示了一个宣传上的问题,那就是在当前的版本逻辑下,性别叙事对事态发展的影响,比很多人想象中的还要大上不少。
根据我目前能查到的原始视频,原本的普法视频里,并没有明确提及事件双方的性别,而视频与法院公众号配图则使用的是两名投枪。
但是在各个平台二次转载的时候,因为不明的原因,原本并没有被提及性别的案例就变成了“六十岁大妈转身撞上身后投枪子”。
对于转载过程中为什么会发生性别的偏移,我并没能查到,但从后续的舆情发展来看,这种偏移了性别的新闻叙事,起到了相当大的推进作用。
因为这个案例在性别偏转之后,完美到近乎集合了现下所有最激烈地社会矛盾:
投枪和妆镜。
青年和老年。
道德和规则。
理论和现实。
共识和主观。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起案例是被当做经典案例来进行宣传的。
也就是说,至少负责宣传的人是认为这件事的处置并没有什么问题。
好的,那么问题来了。
2024年的党志军案,党志军驾驶电动车和小车进行剐蹭,经过责任认定,对方权责。
一个50岁的老人,对方全责,而且还是交通事故,就问你要素齐不齐全,案情明不明确?
那么他最终被判的赔偿是多少呢?
九千三百八十四元八角九分。
我知道这个时候,一定有人会使出那张经典卡牌:那能一样吗?
确实,从律师到博主,你可以用一万种办法和理由和我解释庭前调解和庭内诉讼的区别,谁不懂谁就是法盲,但对于广大受众来说,他们能看到的事实就是,两个老人,一个责任明确只判了九千,一个甚至连责任怎么划分都说不好却判了七万。
而当绝大多数要素都能对标,但是最终结果天差地别的时候,不管导致结果天差地别的是不是那些无法对标的要素,你都无法控制其他人将问题归结为那些无法对标的要素。
想在一件事里把事情说清楚并不难,难的是你在绝大多数的事情里都能把事情说清楚,这就像我当初在货拉拉案之后曾经说过的那样:
人们对于很多事情的质疑,其实并不在于事情中的某一方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置,而是在于你得明确告诉所有人,“我”该怎么怎么做才能不会受到这么样的处置。
你说发现不对立刻点刹,坠车后立刻报警,是处置不恰当,得判刑。
好,这没问题。
你说没有做出反应,是可预见没制止,得判刑。
好,这也没问题。
你说紧急停车,制止对方跳车举动,是违法行为,得处理。
好,这依旧没有问题。
但问题在于,当你把这三件事合在一起,就会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你无论采取措施还是不采取措施,成功制止或是不成功制止,都是错的。
而比这个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当事件双方性别或者身份调换之后,你突然发现,那些落在你身上都是大事的事情,全都要让你轻轻揭过。
那么等到再出现类似事件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我想不用我说,热点事件的评论区早已说明了一切: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可以选择帮扶弱者,也可以选择疑罪从无,但你不能在对某一方有利的时候选择帮扶弱者,在某一方不利的时候又选择疑罪从无。所以,扔回旋镖没有问题,但是接不住那就只能谁扔的谁受这疼。
所以你就会发现,当一部分人怎么做都一定有问题而另一部分人怎么做都没有问题的时候,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只能是全体转向总保守,大家把一切都从物理层面上隔绝,哪怕是亲缘关系也必须退避三舍:大家都已经物理上完全隔绝了,你要再说是我的责任,那有些事情就既不好说,也不好听了。
什么?
你说这么一刀切对广大正常人不友好和不方便?
你先别说方便还是不方便,就问你,问题解决了没有?
解决了没有?
君言可抛字节面,尊心留意计唱筹,长卿行车归家去,伯阳何惜君为谁。
我是吕华阳,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