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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山东青岛的60岁女性在人行道上突然转身与后面男子相撞骨折,后男子被法院判次要责任赔偿7万元?

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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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王春风判的案子,车撞人,车全责判九千。

这次人撞人,男子还是被动撞上的,判七万。

春风们或许会说,因为这次十级伤残,所以损害赔偿更多。原来人的肉身比汽车更强、造成的伤害更大,可谓以凡人之躯比肩合金钢铁。

建议最高法把这个案例烧给王春风,让它继续保持学习势头,让阴风吹遍黄泉。

pulup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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