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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广东陆丰男子被派出所所长侄子殴打后20个月死亡,两位行凶者仅仅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英雄不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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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存在一种幻想,挨打之后,可以直接原地躺平选车了。

事实上,幻想仅仅是幻想。

比如说,一方挨了两个耳光,就算报警又能怎样呢,扔给你500块钱和解,你不愿意和解,那就耗着吧,有的是办法让你和解。

莫名想起三鹿案的父亲,最后搞得个妻离子散。

本案中的王女士也是一样,最后离婚破产,欠了一屁股债。

说来说去,便是维权成本过高。

虽然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但正义有时候的代价太大了。

根据咱们这边的国情,你要你不惜血本的去闹,去追究,总能得到交待,虽然这交待未必能让人满意。

而我们这边,又讲究人命关天,只要出了人命,便一定会有人顶罪。

比如说,张扣扣案。

最后,张扣扣是用生命的代价,践行了自己的正义。

这件案子和张扣扣的不同在于,人不是当场死亡。

只要稍微了解一些国情,便能发现里面充满猫腻。


到此时为止,案子便告一段落了,如果你不告了,不闹了。

那么这件事情就结束了,没有了。

偏偏,在20个月后,人死掉了。

按照人命关天的逻辑,便必然会有人出来顶罪。

于是行政处罚变了,变成了寻衅滋事。

2020年起,该案的民事诉讼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期间2020年7月,受害人死亡,陆丰市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出具一份死亡报告,死因写的是“脑瘤”。

2022年1月,在受害人死亡一年半以后,陆丰检察院决定对本案进行立案追诉。最终,胡某秋和林某波因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4年4月,广东省高院裁定汕尾市中院再审本案,同年11月汕尾中院又将本案指定给陆河县人民法院重审。2025年4月25日,陆河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此案。


作者:big白菜
链接:zhihu.com/question/189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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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2018年挨的打,死在2020年,两年后,也就是2022年检察院才决定对本案立案追诉。

其实不用纠结是不是轻微伤什么的,只需要弄明白一件事。

2018到2022年这四年内发生了什么。

如果2022年的寻衅滋事是正确的,那么2018年的行政处罚就绝壁不是正确的。

当然,事情闹到今天这样,肯定会出一个结果的。

这几年,王女士不得已放弃了之前经营得很好的餐厅和印刷事业,变卖房产、地产,四处借贷用于弟弟治疗和诉讼。期间,父亲在2021年因心梗去世,王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关系也破裂了。

只不过,付出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沉重了。

2018-2025。

已经过去了七年,人生又有几个七年。

吃不到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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