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声音出不出来,都不会道歉。
这事很诡异的!
男方精虫上脑,不经女方同意硬来,那是男方的事,为此坐牢也活该,这是我对这事的看法。
但是女方那边就很迷惑了。
被强奸了(就算是被强奸了吧),你直接告就行了,哪怕那是你未婚夫,是订婚了的人。
可是她没有,她还谈条件,在房本上加她名字,彩礼还要给多少。
别说那是女方家里的意思,都他妈能结婚的年纪了,还没点自己的主见?
而且她就算妈宝女,能答应家里提的条件,也就是加名字就不告,不加就告,这样的女的,能算什么贞洁烈女?
难怪很多人把她视为捞女、骗子。
她的言行很难让人相信她不是捞女和骗子啊!
她出来说话,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