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这种喜欢冲塔的,连小v也算不上的人近期在不停的科普证据、疑罪从无、证据链、DNA检测。澄清男方母亲谣言,自相矛盾。宣传自以为的要保护当事人合法立场是为什么?
就是为了不需要女方发声。不需要她出来和大家说男人是怎么强奸他的,到底有没有进去,不需要她描绘是如何反抗的,更不需要这个故事被排成电影。
在中国移古代哪怕是现代,女性指控男人侵犯,需要以死证明清白,然后才能引得大家同情。
在近期的韩国金赛纶案,如果她没自杀,有人相信她吗?
可以追求程序正义,去攻击司法流程。就算你公检法的话一句不信。但是,最低线,就是不洗白男方至少拖拽拘禁的暴行,不洗白男方母亲颠三倒四对女方羞辱的恶行。不继续对女方进行恶意揣测,或以满足猎奇心态希望女方自证。
我今天看到一句话:你可以同情犯罪分子,但是当对犯罪分子的同情超过受害人时,你的同情就是在作恶。
我不认为忽略了受害者,对过错方客观呈现的罪行视而不见的追求“程序正义”能带来什么狗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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