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得很多了,我就说个简单的。
我是云南的,当年云南出了一个中国法律界的科教案例,杜培武案。
杜交代了口供,大家也知道怎么来的这个口供,我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重点。
物证。
死的双王,奸夫是当时石林县(当时还没改)某某局的副职,大比武的得主,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被抢夺GUN而反杀的。
杜熬不住,绝望中认了罪,迅速给了口供,但最终没有杀他。为什么?最终的物证没法找到。杜被招待得没办法,只有乱说,从垃圾场到野外,滇池到护城河,到处去指认,某部门出动了大量人力物力去打捞寻找,就是为了能判下去。
找不到。
本来就是没有的东西,你怎么能找得到?
每次找不到,杜就再次经历一顿那个,你懂的。但没办法啊?你说没有,你没干,就是一顿透实的。实在抵不住了,爹啊妈啊的屎尿齐出,认了,说扔哪里哪里了,去了又没有?回来又是屎尿齐出。
饶是如此,由于没有物证,杜没有被执行。证据链没法闭合,最重要的东西一直没找到。杜一直关着受折磨,生不如死。
真的是生不如死,没瞎说。
杜即将死在里面的时候,杨落网了,杨的宿舍里的保险柜里找到了能证实杜清白的物证。
杜应该庆幸。如果他落在大同,早就铁证如山,枪毙一万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