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不是不给加班费那么简单的,感觉公司是用杀鸡儆猴的方式,告诫其他人,加班费就是没有,我就是违法了你们能怎么样吧?如果不接受,那就降薪,这个员工的下场,就是你们的明天,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觉得大概是这个意思,不然没必要发通告
但没想到的是,该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加班费已属违法行为,而降薪处罚更是毫无依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这事捅出来,放到网上了,才引发了这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估计随着事件的发酵,这事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揭露出来。而且单位既然知道这事是违法的, 还这么做,说明类似的事情已经轻车熟路了,保不齐该公司不仅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还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正好就着这事的热乎劲,一查到底,这公司就彻底凉了
加班费先放一边,降薪这事就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这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薪酬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其变更需遵循法定程序。
无论公司有什么理由,在薪酬待遇方面都要与当事人协商后达成一致才行,而且还得是签订书面协议文件,白纸黑字的那种方式,口头说了不算。
像现在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直接找下家了,其他问题也没必要内部协商了,因为我开头说了,公司的做法并不是针对这一个员工,而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警告,威胁其他人,如果当下为了三瓜两枣,一壶醋钱妥协了,后面受苦的还是广大劳动者,那就直接发起劳动仲裁吧
从类似这些事情也能看出,现有的用工制度,还有很多缺陷,但也不是靠一些社会舆论,几场官司就能解决的,这是社会综合问题,
社会财富是劳动者创造,他们的权益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和谐、公正、法治的劳动关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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