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盈余发钱是世界上很多民主地区和国家的正常操作,财政状况好,年底钱多了,发还给老百姓,是合理合法的操作,因为本身就是纳税人创造的财富,新加坡,澳大利亚,都是这么做的。
民选政府本身就等同于物业公司,一年下来提供了完善的服务,结余的钱就应该退给业主,那些小区一楼对外有底商出租的,每年大量租金,还有可能可以覆盖全额物业费和维修费,再大量返现呢。而那些有矿的,地理位置好的,经营良好的国家,就等于有底商的小区。
那你要问了,年底钱结余了,我突击花钱行不行?
当然行了,你说的算嘛,毕竟各层级代表都是直选的,我对于你的制度一百个赞成,我觉得你一分一厘都花在老百姓身上了,你安心花好好花,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