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能做的事情,应该立法说明。比如李的这行为如果不被允许,应该成立一个《反卖国奸商法》,这样李投资的时候就会掂量,卖的时候更会多角度考虑。
第二,如果真对国家特别重要,那么中信集团华润集团保利集团这些超大型国企在干嘛,作为卖家李肯定要多方询价价格才可能好,我不认为这些国企不知情。
第三,作为一家企业,指望它去对抗蓝星唯一的超级帝国,这不现实。
我想大公报的编辑和记者肯定知道并且认同以上三点,但是作为普通打工人,为了三斗米些微折下腰,这不丢人,我个人表示理解。
发布于 2025-03-16 19:28・IP 属地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