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坏事。
盲道使用率最高的群体,不是全盲完全没有任何光感的的盲人。而是视力障碍,视力受损,有光感的盲人。
因为真正全盲的人,即使有盲道,他们也很难单独出行,非常危险。这个群体使用盲道是偏少的。
真正对盲道有需求的,是那些有光感,但是视力受损又看不清路的。他们靠盲道的反馈,可以保证自己走在人行道上避开大多数危险。
而我国规定盲道必须是黄色,因为黄色是这些人最容易辨认的颜色。怼他们来说最显眼。
你都涂的花花绿绿的,这条盲道对于盲人来说就是消失掉了。
只能说出发点可能是好的,就是事儿办的有点太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