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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扣除如何理解?

FAm_亚伯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会计人的红宝书,企业所得税法



【会计人的红宝书】

zhuanlan.zhihu.com/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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